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全縣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鄉鎮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業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參與研究菜籃子工程的規劃和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指導全縣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休閒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荒灘、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野生植物工作;負責外來植物品種、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管理;負責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相關技術示範推廣;配合環境保護部門對農業污染事故進行查處。
(六)制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全縣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
(七)擬定農業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做好農產品認證工作;培養、壯大縣域內農業龍頭企業。
(八)組織監督縣內植物檢疫工作,農作物病蟲草鼠預測預報,發布農業有害生物害情趨勢預報、警報,制定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預案,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自然災情調查和生產自救。
(九)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耕地質量執法;占用、補充耕地等級評定;參與有關耕地質量建設項目的選址、論證、驗收。
(十一)負責農業項目規劃、立項、論證、申報和組織實施。
(十二)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外資項目;負責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跟蹤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研究提出發展外向型農業的對策,擬定農業利用外資規劃和創匯農業規劃;協調或參與本縣與有關國家(地區)和國外農業組織有關農業各局的合作、交流事務;協調全縣農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農業動植物品種及資源的引進、智力引進和先進農業設施設備引進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和全縣農業各產業資金投入,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協助配合有關社會團隊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掌握全縣農業生產情況,收集、匯總農業生產動態和趨勢,為領導提供服務和參謀;組織全縣農業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指導農業資源區劃,預測並發布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系統信息網路和信息平台工作,負責農業情報、農業信息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信訪、收發等工作;負責機關治安保衛、環境衛生、綠化、等服務性工作;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
2、人事股:負責本局系統幹部職工的考察、任免和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負責執行公務員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工作;管理好人事檔案和技術職務檔案。
3、財計股(項目辦):負責農業財會計畫、財務預算、財務統計和項目規劃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政預算工作;指導鄉鎮農技站和局屬單位的經營與財務管理、財務審計;配合財政、稅務、審計、物價等部門對全縣農業各項資金進行跟蹤監督實施;對局二級機構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和審核;貫徹執行財會法規,制定並監督執法機關財務制度。負責全局在編人員的工資發放,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的收繳工作;負責本局固定資產管理;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及其它。
4、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種子管理站):負責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和普法學習;負責全縣農資打假有關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種子、種苗、化肥等違法案件;監督和檢查全縣農資生產、銷售單位的農產品質量;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占用農業生產用地的建設項目農業環境保護方案審核;負責農用地集中處置或堆放固體廢棄物審核;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農田和耕地保護、農業環境保護城鎮蔬菜基地保護、植物保護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5、糧油站:全縣糧油作物生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全縣糧油作物生產的各類項目,包括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良種繁育試驗、示範與推廣,糧油作物高產栽培技術推廣;收集、發布全縣糧油作物生產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對基層農業技術人員和廣大農民進行技術指導、培訓與服務;為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提供技術諮詢與技術服務,糧油作物生產的效益調查與分析,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工作;負責全縣糧食作物標準收集、制修訂。
6、經作站:制定經濟作物的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指導大面生產;負責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茶葉、水果、西甜瓜、棉花、藥材、花卉、麻類、甘蔗等優質農產品的開發和優良種苗繁育;負責經濟作物產品的加工、貯藏、保鮮等技術推廣套用;總結交流經濟作物生產經驗,組織技術培訓;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經濟作物標準收集、制修訂。
7、蔬菜辦:負責全縣蔬菜生產及規劃編制;負責組織城鎮蔬菜生產、科研、流通工作;做好蔬菜基地建設、蔬菜生產和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引進、推廣工作;負責農村蔬菜產業發展工作,重點指導蔬菜基地和農村規模商品菜的產銷、加工和科技推廣;組織指導蔬菜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和蔬菜標準收集、制修訂。
8、土肥站:按照農業局的規定,做好基本農田劃定、保護、實施;指導監督全縣耕地質量保養管理;負責肥料的檢驗登記與質量監督管理和評審;負責向省、市提供全縣耕地地力變化情況及化肥需求與行銷信息;承擔上級布置的土壤肥力長期定位監測、化肥質量監督任務及各項土肥項目的實施;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土壤普查、地力調查,指導農用地、濕地和“四荒”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以及節水農業的管理;負責全縣土壤肥料行業標準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種土肥水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
9、植保站:研究擬定全縣植保植檢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並指導全縣開展大面積農作物病蟲草鼠防治工作;承擔縣農作物病蟲測報體系規劃、建設及相關業務管理,制定農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發布預報或災情警報;組織貫徹植物檢疫法律和法規、行使植物檢疫組織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承辦檢疫審批、檢疫檢驗、簽發證書,組織疫情普查,制定封鎖和消滅措施;依據國家《農藥管理條例》主管農藥產品登記、農藥廣告審批,農藥市場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農藥殘留檢測和農藥抗性監測;引進開發植保新技術,組織新農藥、新藥械試驗示範及推廣套用,培訓專業技術人員。
10、市場信息股(質監站、質檢站):組織擬定農產品市場和農資市場建設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搞好農業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擬定全縣農產品質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議、意見和實施方案;組織制定農業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認證認可體系建設規劃和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糾紛的技術調查、鑑定和評價;承擔農業標準的信息蒐集、整理及標準的制(修)訂、審查工作;委託承擔有關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11、科教推廣站: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科研成果、新品種和新技術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隊伍管理、種植業職業技能鑑定及綠色證書考評發證等工作;負責聯繫全縣各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的有關工作;主管農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農民培訓與“綠色證書”培訓;負責全國農業豐收計畫及新技術推廣、科教興村富民計畫實施;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和農學會的管理。
12、綠辦:負責全縣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的開發和管理工作的專門機構;宣傳、組織、協調開展無公害農產品、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基地建設,控制農業投入品的使用,委託產地環境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及認證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認證和年度抽檢及監督管理工作。
13、外經辦: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外資項目;負責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跟蹤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研究提出發展外向型農業的對策,擬定農業利用外資規劃和創匯農業規劃;協調或參與本縣與有關國家(地區)和國外農業組織有關農業各局的合作、交流事務;協調全縣農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農業動植物品種及資源的引進、智力引進和先進農業設施設備引進工作。
14、農環站:負責生態農業建設,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農業野植物保護,外來物種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項目課題。開展本縣農業環境質量調查與監測,對農業環境質量進行預測和評價;受理單位和個人對破壞、污染農業環境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對農業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進行檢查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反農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行為;做好本縣農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工作,負責農業環境保護的技術諮詢,培訓服務工作。
15、鄉鎮企業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和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措施;制定支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導和鼓勵各類企業在縣城和重點鄉鎮集約發展;協調支持縣鄉配套經濟,積極引導鄉鎮企業參與城市大工業、大企業(集團)和優勢企業的產業分工體系。
領導分工
胡錦平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農業局全面工作,主管政策性引資工作,協管財經和項目規劃與實施工作。
李曠林 副局長主管人事、黨群、工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扶貧整建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南泉管理辦。參與縣政府中心工作。聯繫城南地區。
趙飛雲 副局長主管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標準化、農業執法等工作。分管市場信息股(農產品質檢站)、執法大隊(法規股、農藥管理站、種子管理站)、綠辦。聯繫湘濱鎮、楊林寨鄉。
喻永華 副局長主管全縣農業大面生產、項目規劃與實施等工作。分管植保站、經作站、蔬菜辦、環保站和植保公司。聯繫新泉鎮。
譚建凱 副局長主管民兵武裝、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外經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農廣校。聯繫嶺北鎮。
龍新曙 副局長主管科教推廣、鄉鎮農技站管理、勞動再就業、陽光工程項目實施等工作。分管科教推廣站、種子公司。聯繫長侖地區。
許建國 紀委書記主管紀檢監察、幹部考核、創衛等工作。分管土肥站、產業化辦、鄉鎮企業股。聯繫南湖洲鎮。
汪大明 總農藝師主管糧油生產工作。聯繫城西鎮。
李西遊 黨委委員主管計畫生育、婦女、青年等工作,協管企業、幫扶改制工作。分管計生辦。
蔣雙健 黨委委員主管企業改制、幫扶等工作,協管產業化辦。
左尚賢 黨委委員主管財經和財計股工作,協管政策性引資、項目實施等工作。聯繫文星鎮
鄭 健 黨委委員分管農科所(原種場),兼任農科所支部書記、所長。
蔣新建 黨委委員主管信訪、辦公室、機關、老乾工作。
劉 暉 推廣中心副主任協助農業大面生產、標準化建設。
李概明 推廣中心副主任協助科教推廣工作、超級稻推廣項目實施。
張正昭 推廣中心副主任協助外經項目實施。
胡國松 推廣中心副主任協助項目規劃實施和黨建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文星鎮新世紀大道農業局(錦繡山莊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