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據《中共湘陰縣委、湘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湘陰委[2011]7號)和《中共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陰辦發[2011]12號),設立縣農村經營管理局(簡稱農經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湘陰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 總部地點:湘陰縣
- 經營範圍:農村經營管理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依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解仲裁法》,負責對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指導和監督;依法規範和引導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調解、仲裁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契約中的重大糾紛案件。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推動村帳鄉鎮代管,監督和指導全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清查審計工作。
(三)、指導、協調、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組織對全縣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管理,落實中央和省、市、縣的強農惠農減負政策。
(五)、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
(六)、負責對農村村(社區)支部書記社保事務管理工作。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經局設四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政工、人事、檔案、信訪接待、行政事務工作。
(二)、農村事務管理股。
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統計等工作;負責調查研究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中央、省、市、縣強農惠農減負政策,“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審批工作。
(三)、農村村(社區)支部書記社保事務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星級文明村(社區)支部書記參加社保事務工作的管理,具體指導其登記、投保、變更等具體事務工作。
(四)、財會室。
負責局機關財務收支和財會檔案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農經局機關事業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4名,科員辦事員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