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湘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簡稱湘鄉人防辦,是湘鄉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措施,主管全市人防行政執法工作。也是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簡稱:湘鄉市人防辦
  • 主要職能:負責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
  • 地位: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 地點:湖南省湘鄉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防空防災一體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重要經濟防護建設;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戰時組織指揮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武裝部和市國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一、平時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湘潭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戰備方案,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 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負責對城市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和執行情況的督查。
3.制定和組織實施城市防空襲方案並組織實施防空演習。
4.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負責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對全市人民防空無線電進行管理。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7.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行為。
8.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市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9.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10.承擔市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利用人防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為應急救援服務。
11.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戰時職責
1.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隱藏。
2.組織實施燈火管制和發放空襲警報。
3.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
4.組織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消除空襲後果。

內設機構

內設:綜合股、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股、指揮通信股、行政執法股(政務服務股);
二級機構: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執法監察大隊。
各股室工作職責
1、綜合股
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文字綜合、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來信來訪、會議記錄、辦理提案和議案、文字列印等 )、 上傳下達、政工人事、計畫生育、政務(信息)公開(包括網上公開)、衛生管理、接待、車輛管理,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易地建設和公共工程維護費的收繳入庫工作。
2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市人防建設規劃的制定、人防工程的審批驗收和人防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和移交,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審批和 "結建 "審查 ;負責人防工程的立項、設計、審查和竣工質量管理;負責易地建設費的徵收和全市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的開發利用、管理;負責早期人防工程的維護。
3、指揮通信股
負責全市人防通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通信警報規劃;負責全市通信、警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制定重要目標的防護方案;負責在校學生的人防教育工作和社會人防宣傳工作;組織訓練防空專業隊伍 。
4、行政執法股(政務服務股)
組織宣傳和貫徹國家及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起草人民防空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輸本辦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本辦規範性檔案、重大執法案件決定、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人防系統的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組織推進工作;依法查處人防工程違法行為,並負責人防工程及設施毀損的追償工作;對涉及人防警報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依據相關授權,查處人民防空重大案件;承擔本辦許可權內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組織辦理、發證等具體工作;負責政務視窗的政務服務工作。
二級機構—執法監察大隊的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人防行政執法工作。
辦公室地址
湖南省湘鄉市武裝部院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