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應急管理局

湘潭縣應急管理局

湘潭縣應急管理局是湘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金桂北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縣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負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預防有關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十一)依法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安全、信訪、綜治、扶貧、統戰、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公務接待、文明建設、機關事務、後勤保障、車輛管理作。組織開展應急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應急安全生產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督查工作。
(二)人事股(黨建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表彰優撫等工作。負責黨務和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全縣應急管理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湘潭縣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機關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應急信息的收集、研判、處理、報送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湘潭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部門、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四)減災救災與物資保障股(地震辦)。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情報告、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許可權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市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負責擬定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一般及以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管理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參與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縣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日常業務工作。
(五)火災防治管理股。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鄉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聯繫協調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消防應急綜合救援大隊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防汛抗旱股。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負責擬定防汛抗旱專項預案,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煤礦關閉退出後相關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審批服務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組織指導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視窗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
(九)政策法規股。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 、執法案件決定、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具體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推進本單位的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相關工作。 組織本單位法治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政策業務培訓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全縣事故統計報送工作。
(十)規劃財務與科技信息化股。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工作。
(十一)縣應急局天易分局
職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按法定程式負責天易經濟開發區範圍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工礦商貿企業的直接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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