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區自然資源局

湘潭市雨湖區自然資源局

雨湖區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雨湖分局的職責,區農林局(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林業管理職責,市城鄉規劃局雨湖分局的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的組織編制並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區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以及區城鄉建設局等部門的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區自然資源局。

局長是陳志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雨湖區自然資源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3日
  • 辦公地址:雨湖區南嶺南路12號 
  • 所屬地區:湘潭市雨湖區
  • 現任領導:陳志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

主要職責

(一)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測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承擔市級直接下放或委託下放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事項。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相關工作,指導集約節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產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空間規劃體系的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建設,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的劃定工作,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承擔全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研究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協助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監管。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工作開展。負責測量標誌保護。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負責城鄉規劃實施管理。負責區本級範圍內各項建設工程、項目的批後管理和監察工作。
(十五)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工作。監督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參加村(居)民私房建設審批工作。
(十六)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
(十七)承擔市級直接下放或委託下放的其他管理事項。
(十八)負責區農業農村局(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林業管理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察督辦;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新聞報導等工作;負責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績效考核、財務審核、經費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群、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建設用地管理等工作。負責耕地保護、地籍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調整、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基礎測繪、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監管、林業管理等工作。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13日,雨湖區自然資源局正式掛牌成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