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湘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直屬機構,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理位置:湘潭市
  • 上級機關:湘潭市人民政府
  • 主要職責:主管全市安全生產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一)辦公室,(二)安全監督管理一科,(三)安全監督管理二科,(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五)安全生產協調科,(六)政策法規科,(七)人事教育科,(八)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1、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研究擬定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規定;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及工礦商貿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
3、依法行使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 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按規定上報傷亡事故情況,依法組織、協調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參與或協助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及技術標準的情況,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9、根據《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程式,對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等)或驗收的事項,進行審批或驗收,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對取得批准後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撤銷原批准。
10、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評價及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督促、指導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分管區域和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12、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的發展規劃與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鑑定和先進技術推廣、示範工作。
13、歸口管理國家和省、市級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14、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15、承辦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的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建議提案辦理、保密工作;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組織並起草重要文稿;負責辦公設施管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報導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安全事故統計工作並按規定上報,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鹽業、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監督檢查相關大型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組織對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和安全合格證發放的資料、現場審查;負責所分管行業的重大危險源點和安全隱患的建檔和監控指導、協調相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三)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監督檢查相關大型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組織對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農業、林業、軍工、旅遊、服務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分管行業重大危險源點和安全隱患的建檔和監控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相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與定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放與管理,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生產安全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的發放與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鞭炮經營企業重大危險源點和安全隱患的管理和監控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相關大型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組織對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安全生產協調科

(生產安全應急救援辦公室)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及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徵收與使用的落實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的專項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有關工作;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的組織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我市安全生產方面綜合性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規定;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及工礦商貿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研究、協調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執行國家幹部人事政策;負責本局人事、編制、政工、工資、工會、老乾及黨建、紀檢、監察、群團和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

負責對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察,同時對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使制止權、調查權和處理權,參與對安全生產違法案件的強制執行等具體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建設北路69號老人大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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