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 地區:湖南省湘潭市
- 類型:教育部、湖南省政府、國防科工局
- 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創辦,學院概況,學科設定,考生須知,入學考試,錄取,學制,注意事項,學院地址,
創辦
1958年,根據毛澤東主席“想在家鄉辦一所大學”的願望,湘潭大學得以創辦。同年9月10日,毛澤東同志親筆題寫校名,並囑“一定要把湘潭大學辦好”。在鄧小平、華國鋒、李先念等中央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下,1978年國務院批准湘潭大學為全國重點大學。1998年,江澤民同志親筆為學校建校四十周年題詞:“辦好湘潭大學,為培養和造就高素質人才作出新貢獻”。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懷下,2005年12月17日,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簽署協定,共同重點支持湘潭大學建設。
學院概況
湘潭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起步早,是全國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1978年開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獲得首批碩士學位學科專業授權。經過30多年努力,現有8個博士一級學科學位授予點,30個碩士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國家重點學科,19個省級“十二五”重點學科。學校學科覆蓋10大門類,並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較突出、優勢比較明顯的學科專業群體,計算數學、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中國哲學、訴訟法學、政治經濟學、比較文學、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化學工程、凝聚態物理、流變力學等一批重點學科和優勢學科在國內有較大影響,流變力學、消費經濟學還首創於我校,並從這裡走向全國。1978年以來,湘潭大學已累計招收研究生1.6萬餘人,為國家培養和輸送了大批高層次優秀人才。學校有在校博士、碩士研究生6200餘人。
學科設定
博士學位一級學科
授權學科專業為:哲學、理論經濟學、統計學、法學、數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公共管理。其他具有博士學位二級學科授權學科專業有:中共黨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凝聚態物理、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
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專業為:哲學、理論經濟學、套用經濟學、統計學、法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中國史、世界史、數學、物理學、化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專業碩士學位
授權學科學位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國際商務碩士專業學位、資產評估碩士專業學位、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機械工程、材料工程、動力工程、電氣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積體電路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軟體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化學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生物工程、項目管理和物流工程)。
管理機構
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機構為湘潭大學研究生處(與學位辦、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辦公),下設研究生處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培養科、學位管理科、專業學位管理科、管理與就業指導科、學科建設辦公室、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公室等部門。
師資力量
湘潭大學現有專任教師1438人(另有外聘教師455人),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比例超過60%;有留學經歷的教師達到25%;先後從美、英、法、日等國家引進了一批高水平的專家學者。教師學術水平全國排名第71名(全國705所大學教師學術水平排行)。其中跨校院士2人,特聘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18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3人,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7人,教育部創新團隊3個,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國家教學名師4人,國家教學名師4人,全國模範教師2人,全國優秀教師10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人選30人,國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 ”人才1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7個(個數居湖南第一),湖南省創新研究群體3個,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獲得者1人,湖南省優秀社會科學專家5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7 個,湖南省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4個。湖南省“百人計畫”7人,“芙蓉學者”計畫特聘教授16人,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領軍人才2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8人,副高以上職稱人員910人。457人次進入全國宣傳文化系統第三批“四個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幹教師資助計畫”人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人選、湖南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等行列。
國家重點學科:
計算數學、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一級學科):
數學、化學工程與技術
省部級重點學科19個(一級學科):
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
理論經濟學、法學、公共管理、哲學、統計學、數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1個
理論經濟學、法學、公共管理、哲學
統計學、數學、物理學、化學
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考生須知
一、報名參加學術學位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1.符合第二條中第(一)、(二)、(四)、(五)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入學考試
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複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制
碩士研究生實行以2年為基礎的2~4年彈性學制。
注意事項
1.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大綱、複試內容及相關信息為準。有關業務課考試問題諮詢,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繫。
2.湘潭大學應屆畢業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一定填寫為“湘潭大學XX學院”,通訊地址為“湘潭大學XX學院XX班”。
3.請考生報名後不要隨意更改聯繫電話,以免影響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學院地址
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
郵編:4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