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指南

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是由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視窗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許可對象:企業
  • 是否收費:否
  • 承諾期限:15
  • 諮詢電話:0731-52817021
  • 投訴電話:0731-52817002
  • 單位網址:http://www.xtrs.gov.cn/
  • 法定期限:45
許可依據,許可條件,許可程式,視窗地點,

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部分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管理層級的決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0號)

許可條件

1、申辦材料齊全、真實、規範、有效; 2、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得到法人單位的授權; 3、有明確具體的審批依據; 4、聘請外國人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金原則上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 5、禁止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聘用外國人

許可程式

一、受理
(一)崗位責任人: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視窗工作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受理,並送達《不予受理行政許可告知書》。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並送達《不予受理行政許可告知書》。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噹噹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送達《補正行政許可申請有關材料告知書》。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事項屬於本機關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送達《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三)時限:即時
二、審查
(一)崗位責任人:外國專家管理局工作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依照行政許可條件和申辦材料審查標準進行審查,經辦機構組織人員到企業進行實地審查,形成考察報告,報部門負責人複審。
(三)時限:5個工作日。
三、審核把關
(一)崗位責任人:法制部門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審核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條件
(三)時限:4個工作日。
四、決定:
(一)崗位責任人:分管領導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根據審查意見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2、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提出予以許可意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3、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許可,將其申請材料退回視窗,並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
(三)時限:5個工作日。
五、辦結告知
(一)崗位責任人: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視窗工作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對準予行政許可的,將行政許可決定告知申報單位,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2、對不予行政許可的,製作並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將申請材料一併退還申請人,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
(三)時限:1個工作日。

視窗地點

湘潭市岳塘區湖湘西路市政務服務中心B區
交通到達線路乘坐107、103、23、25路到廣電大樓站下,T字路口轉彎直行30米即到。
工作時間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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