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現公布湖州市體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2014年工作思路等四部分組成
一、概述
《規定》自施行以來,市體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規定》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我局領導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認真落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專人專管”的原則,確定沈國峰副局長為分管領導、局辦公室作為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由指定信息員專門負責日常工作,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重點、堅持原則
依據《規定》和市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檔案要求,明確我局信息公開的工作內容、形式和公開、受理、回復的反饋機制。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發布的所有信息都能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
(三)結合實際、督促提高
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我局嚴格依法管理,加強督促檢查, 強化監督,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和規範化。進一步強化責任,嚴肅紀律,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積極貫徹實施信息督查檢查制度,嚴格把握公開程式,邊學習、邊修改、邊完善,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工作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2013年,湖州市體育局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湖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湖州市體育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600餘條。重點公開了以下政府信息: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政務動態、會議紀要、通知公告、專項活動等內容。
(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市體育局沒有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市體育局在政府信息公開中沒有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市體育局沒有因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產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力度、個別欄目的時效性等還需進一步增強。
(二)改進措施
1、努力規範工作流程。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方便公眾查詢。
2、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我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4、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思路
市體育局將在下一步工作中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強化措施,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公開信息內容要突出重點。繼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對大眾關心的體育熱點問題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擴大公開的範圍、領域和程度;二是進一步實現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和規範化。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機關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和制度規定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三是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為了適應社會管理新形勢,根據信息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新聞發布協調製度並認真貫徹執行;四是拓寬信息公開平台。除了在政務公開平台、湖州體育網、浙江省體育局網上公開政務信息以外,2014年市體育局將繼續聯合湖州日報每月刊登兩期體育專版,進一步擴寬了信息公開的平台;五是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