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科學技術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一、概述
2013年,市科技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和上級關於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創新工作方式。政府信息公開有效保障了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在推動工作、服務人民、促進和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切實加強領導。為使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順利開展,不受人事變動影響,市科技局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設辦公室的成員,繼續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抓、承辦人員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使任務落實到人,責任明確到人,為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二)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不斷增強意識。為增強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的自覺性、主動性,市科技局在梳理完善各項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年度報告、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進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創新公開制度。加強政府公開信息報送體系建設。嚴格按照“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明確一名具體負責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承辦人,及時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開有章可循、按章辦事,用制度來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市科技局在網際網路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策決策、工作信息等子欄目。市民可以通過子欄目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進一步方便民眾查詢信息,公開了中央、省市有關規範性檔案。條例實施以來已主動公開信息總數611條,其中2013年主動公開信息176條。讓公眾進一步了解、支持、關心科技工作。
(二)主動公開內容
1.機構概況。如領導信息,包括領導姓名、職務、分管工作;市政科技局工作職能、內設機構等。
2.工作信息。如:《湖州市科學技術局湖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湖州市加快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二十三條政策>的通知》,《湖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科技經費陽光監管“四個一”專項活動的總結報告的通知》等。
3.行政權力。如行政處罰、行政監管、行政複議等條目。
三、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及諮詢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保密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行政。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維護社會穩定、利於工作開展、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的關係,凡能夠公開的信息要儘量公開,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隨意公開,凡較為敏感的信息慎重對待,嚴格按規定程式履行審批手續,防止簡單化、極端化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市政府要求,我局自2013年以來沒有發生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本年度市科技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處理不當而引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市科技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信息公開還需增強時效性,提高便民程度。對此,市科技局將採取多項措施,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增強信息公開意識,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1.完善工作機制。結合工作實際不斷修訂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積極探索對政府信息的考核和評議,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機制,切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中的行政行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
2.拓寬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紮實做好依法可以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斷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
3.暢通公開渠道。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欄、陽光工程網站、政務微博等載體的建設,保障信息公開渠道的暢通,主動公開有關政府信息,同時儘量減少信息公開工作環節,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質量。
4.落實工作職責。機關各科室、局直單位均落實一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要求結合本科室、本單位工作及時傳遞信息,由辦公室、信息中心對各類信息進行疏理、篩選、修改,然後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陽光工程網站等多種渠道進行公開。
5.加強學習培訓。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教育,切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同時,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