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做好2015年科技重大專項財務驗收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做好2015年科技重大專項財務驗收工作的通知》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做好2015年科技重大專項財務驗收工作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湘科計字〔2009〕29號)和《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工作流程》(湘科計字〔2009〕30號)規定,將啟動2011年、2012年立項的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結題驗收工作,現將財務驗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範圍
2011年、2012年立項的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附屬檔案1)。
二、驗收方式
採取單位自查、現場審計與專家審議相結合方式組織財務驗收。
三、驗收內容
重點對重大專項的預算執行情況、經費使用情況、自籌經費到位情況、結合資金情況及固定資產管理情況等進行評價。
四、驗收程式
1、驗收申請。各專項牽頭承擔單位組織自查,在完成項目賬目清理和經費決算報告編制後,提交《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財務驗收申請報告》(2011年立項項目見附屬檔案2,2012年立項項目見附屬檔案3)。由監督管理處委託省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對各專項牽頭承擔單位提交的財務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現場審計。監督管理處對符合要求的專項承擔單位發出財務驗收審計通知,委派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駐項目承擔單位,開展現場審計工作,並出具《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財務驗收審計報告》。
3、專家審議。監督管理處組織財務專家根據專項財務驗收審計報告及具體的審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並出具獨立的專家初評意見。
4、限期整改。根據評審意見,對存在問題的,由我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相關專項牽頭及子項承擔單位按照通知書要求進行整改,並於20日內上報整改報告及相關補充資料。再次組織財務專家進行複評,並出具財務驗收複評意見。
5、驗收結論。監督管理處對評審意見和整改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出具專項是否通過財務驗收的意見,送規劃財務處。專項通過驗收後,各承擔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未通過財務驗收的專項,不得申請結題驗收。
五、工作要求
1、各專項及子項承擔單位及首席專家要認真做好財務自查工作,對提供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負責,並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現場審計及其相關整改工作。各專項主管處室要配合監督管理處開展驗收及相關工作。
2、各專項財務檢查基準日為預算書規定到期日。各專項及子項承擔單位編制的預算執行情況表應反映專項立項到檢查基準日之間發生的財務事項,子項數據匯總至專項牽頭承擔單位,統一填報上交。
3、各專項牽頭承擔單位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報送驗收申請材料(一式三份),於5月15日前提交專項主管處室。專項主管處室對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後,於5月22日送至省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
4、項目通過財務驗收後一個月內,向省科技廳提交項目結題驗收申請,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聯繫方式
監督管理處
省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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