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財政廳關於財政票據改版的通告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財政票據改版的通知》(湘財非稅[2013]20號)和《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啟用新版湖南省醫療收費票據的通知》(湘財非稅[2013]21號),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部分財政票據進行改版。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簡化票據種類,完善票據設計,啟用時間,

簡化票據種類

(一)取消《希望工程捐贈專用收據》和《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啟用《湖南省公益事業捐贈收據》。
(二)取消《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和《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收據》,啟用《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收款收據》和《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往來結算收據》。
(三)取消《湖南省醫療衛生單位門診掛號費收據》、《湖南省醫療衛生單位門診醫藥費收據》、《湖南省醫療衛生單位住院醫藥費收據》,啟用《湖南省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湖南省醫療住院收費票據》。

完善票據設計

(一)調整《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湖南省非稅收入專用收據(車輛通行費)》(高速公路專用)版面格式。
(二)將《湖南省非稅收入專用收據(學雜費)》(手工票)的收據聯調整至第一聯,記賬聯調整至第二聯,存根聯調整至第三聯。
(三)將財政票據使用年限印製位置調整至票面“備註”欄內(醫療收費票據除外)。
(四)將《湖南省非稅收入專用收據(學雜費)》(手工票)和《湖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收據》改用無碳壓感紙印製。
(五)所有財政票據使用年限由兩年改為三年(交通部門通行費年費和港務檢驗費票據使用年限仍為一年)。

啟用時間

新版財政票據從2014年1月1日起啟用,舊版票據繼續使用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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