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廳計畫財務處是湖南省林業廳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 研究提出全省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發展。
2、 負責編制上報並轉達全省林業生產、中央和地方統籌林業基本建設、林業技術改造、山區綜合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天然林保護工程年度計畫,組織對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
3、 審查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協助和參與有關部分選擇和管理有關林業投資項目。
4、 負責爭取中央和省有關部門對林業的資金投入,研究提出有關林業基金渠道、林業物價、林業稅收、林業信貸、林業投資等方面的政策和意見,並負責省本級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省級林業資金的核算。
5、 管理省本級林業基本建設、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收入等各項林業資金,並研究提出全省林業資金管理的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省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6、 管理全省各項林業專項貸款。
7、 組織指導全省林業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森工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
8、 組織指導全省營林、森工、林業系統從業人員、林業固定資產投資、林業系統產業總產值、林業重點工程、林業綜合等統計工作。
9、 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及廳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
10、組織全省林業計財隊伍的業務培訓,指導全省林業行業計畫、統計、財務管理。
11、 領導省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協調指導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12、 指導廳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13、 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