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教育廳位於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2段,主要負責全省教育事業,包括義務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教育廳
  • 外文名: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unan
  • 位於: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
  • 負責:全省教育事業
  • 包括義務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
  • 性質:政府機關
  • 郵編:410016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人事處,財務建設處,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處,科學技術處,學生處,國際交流處,基礎教育處,民族教育處,民辦教育處,紀檢組,機關黨委,學位辦,直屬單位,現任領導,信息公開指南,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
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託的國家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指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類高等教育辦學標準、教學基本檔案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承辦普通高等學校的設定、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管理全省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九)依據《教師法》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貫徹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省內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工作、學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參與擬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省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家交流和合作,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來湘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三)組織、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
(十四)統籌管理全省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省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全省學位授予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
(十六)協助省委組織部考察和管理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指導高等學校幹部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文電、會務、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督查督辦、機要保密等工作;統籌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機關後勤服務、治安保衛等工作。
負責人:石燈明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4樓 | 郵編:410016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辦省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負責人:吳躍輝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3樓303、305 | 郵編:410016

人事處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承辦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協調指導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的工作;協調指導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工作。
負責人:王玉清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3樓306、310 | 郵編:410016

財務建設處

主要職能: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規;統計並監督全省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承擔省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省本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下撥的和省本級教育專項經費、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指導協調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安全工作;擬訂省本級教育部門基建投資計畫方案並承擔省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省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省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財經檢查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全省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參與教育系統產業工作;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責,組織對廳委所屬單位經常性的經濟活動和重大的經費管理事項開展審計調查;負責對廳委所屬單位各類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委託對廳委負責任免的所屬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受委託協助查處教育系統內部有關單位或人員違反財經紀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負責人:侯榮建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4樓404、405、406、407、408、409、410 | 郵編:410016

發展規劃處

主要職能:負責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體制改革及布局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等學校各類招生計畫和招生來源計畫;按有關規定承辦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的機構設定、撤銷、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
負責人:熊俊鈞(現已調任學生處)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8樓808、811 | 郵編:410016

高等教育處

主要職能:指導普通高等學校(不含高等職業學院,下同)教學工作;規劃並指導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指導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學管理以及實驗室、圖書館、現代教育技術、校內外教學實踐基地的規劃和建設,指導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學團隊和教學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學指導檔案及評估標準的制定並指導實施;負責普通高等學校的教材建設及學歷、學籍管理、專升本工作;指導普通高等學校成人函授與業餘教育的教學與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高等學校的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負責人:唐利斌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03、704、705、706、707 、708 | 郵編:410016

科學技術處

主要職能:規劃、指導和組織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省創新體系建設,以及高等學校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和組織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等創新平台的建設;承擔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團隊的建設與“新世紀優秀人才計畫”的實施;協調“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設;指導高等學校產學研結合、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產業發展等工作。
負責人:左清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11、712 | 郵編:410016

學生處

(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主要職能:擬訂各類高等學校招生政策;承擔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管理工作;承擔省招生委員會交辦的日常工作;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參與擬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畫。
負責人:郭建國 (現為熊俊均)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2樓210、212 | 郵編:410016

國際交流處

(湖南省教育廳港澳台交流辦公室)
主要職能: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來湘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承擔教育涉外監管工作;負責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指導、協調教育對外宣傳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負責人:王紅冰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14、716 | 郵編:410016

基礎教育處

主要職能: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檔案與評估標準,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基礎教育辦學標準;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室設備配備工作;負責省級示範性高中、特色實驗高中、示範性幼稚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中國小地方教材和受委託的國家教材的審定,歸口管理中國小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歸口管理中國小競賽活動;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負責人:郭榮學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8樓 | 郵編:410016
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
主要職能:規劃、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聘任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和特聘教授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培養的統籌規劃和專項培養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和中等師範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負責人:賀安溪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19、720 | 郵編:410016

民族教育處

主要職能: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研究少數民族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有關問題;指導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負責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協調教育援藏、援疆工作。
負責人:王玲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1樓1101、1102 | 郵編:410016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主要職能: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等活動。
負責人:蔣明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9樓904、907 | 郵編:410016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主要職能: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終身教育工作;擬訂中等職業學校和獨立設定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獨立設定的成人高等學校的教學指導檔案及評估標準,指導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獨立設定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獨立設定的成人高等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教材建設和學歷學籍等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德育工作;協調指導全省農村、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負責人:張大偉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9樓906、908、909、910、911、912 | 郵編:410016

民辦教育處

主要職能:擬定全省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省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按有關規定組織對民辦學校進行綜合性檢查評估;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
負責人:彭四龍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8樓810、812辦公室 | 郵編:410016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省教育督導工作。
負責人:雷桂平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9樓901、902 、903 | 郵編:410016

紀檢組

(紀工委、監察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省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黨組(工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黨員和幹部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審理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法規的重大案件,受理黨員和幹部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監察廳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廳直屬單位屬教育廳委任人員的工作。
負責人:符潤中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0樓1001、1002 | 郵編:410016

機關黨委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人:曾四清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01、702 | 郵編: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
主要職能:協助省委組織部對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配、思想教育和培訓;負責組織高等學校處級幹部、黨員正副教授、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骨幹教師的政治理論培訓;指導高等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管理及組織發展工作,並巨觀指導其他學校黨建工作;研究高等學校黨建的政策和理論;按黨的組織隸屬關係承辦高等學校召開黨代會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員教育及黨校工作。
負責人:陳小奇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0樓1009、1010、1011、1012辦公室 | 郵編: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宣傳部
(統戰部、思想政治工作處)
主要職能:負責指導高等學校學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協調和指導高等學校的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指導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和指導高等學校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和指導高等學校學生輔導員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人:曾力勤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0樓1005、1006、1008 | 郵編:410016

學位辦

主要職能:負責全省學位工作,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負責人:徐偉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7樓709、710 | 郵編: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省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省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人:羅愛國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1樓 | 郵編:410016
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省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指導文字規範化建設;推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準。
負責人:譚知和 |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1樓1104 | 郵編:410016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人:余偉良
單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辦公樓1樓106、104 | 郵編:410016

直屬單位

教育考試院、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南第一師範長沙師範學校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湖南科技職業學院、長沙市第一中學、教育報刊社、教育電視台、教育音像出版社、教育生產裝備處、電化教育館、教育建築設計院、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校幹部培訓中心、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反導大中心、 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國語培訓測試中心、留學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蔣昌忠: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
肖國安:黨組副書記、工委副書記
夏智倫黨組成員、工委副書記
分工:協助工委書記負責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工委組織部、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聯繫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省教育工會。
曹世凱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分工: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
葛建中黨組成員、工委委員、副廳長
分工:分管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處、科學技術處、學生處(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應若平:副廳長
分工: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廳信息化推進辦公室。聯繫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湖南中華職業教育社辦公室。
唐亞武黨組成員、工委委員、副廳長、主任督學
分工:主持教育督導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教育督導處(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聯繫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陳飛躍黨組成員、工委委員
分工:分管辦公室、工委宣傳部。聯繫廳新聞中心、湖南教育報刊社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王玉清黨組成員、工委委員
分工:分管維穩辦(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國際交流處(港澳台交流辦公室)。聯繫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湖南教育電視台。
王建華黨組成員、工委委員、副廳長
分工:分管基礎教育處、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民族教育處、民辦教育處。聯繫省教育生產裝備處。
徐偉副巡視員
分工:協助肖國安同志工作,代管財務建設處。代為聯繫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郭建國副巡視員
分工:協助應若平同志工作。

信息公開指南

教育廳
為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本機關實際,特編制《湖南省教育廳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教育政務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湖南教育政務網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
2.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在湖南教育政務網上公開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報紙、雜誌、電視報導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3.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請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提出申請,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依法予以提供。
1、受理申請機構
受理部門: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413室
2、提出申請
向本級關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屬檔案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
(1)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申請人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即可。
(2)通過信函和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收費標準(待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經省財政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三、投訴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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