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規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規定》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為了改變湖南省食品工業的落後狀況,儘快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魚米之鄉建成食品工業之鄉的戰略目標,必須堅持省、地(市)、縣、鄉、鎮、村一起動手,全民、集體、個體一齊上的方針,進一步放寬政策,以加快發展步伐於1984年10月1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規定
  • 發布文號:湘政發[1984]36號  
  • 發布日期:1984-10-10 
  • 生效日期:1984-10-10
【發布單位】817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規定
(湘政發〔1984〕36號1984年10月10日)
為了改變我省食品工業的落後狀況,儘快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魚米之鄉建成食品工業之鄉的戰略目標,必須堅持省、地(市)、縣、鄉、鎮、村一起動手,全民、集體、個體一齊上的方針,進一步放寬政策,以加快發展步伐。現對若干經濟政策規定如下:
一、建立正常計畫渠道
食品工業的發展包括新興行業的發展,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重點項目的基本建設,骨幹企業的技術改造,主要產品的原材料和能源的供應,以及科技攻關和人才培養等,都要納入國民經濟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各級計畫、統計、財政、銀行、科研、教育、外經貿等部門都要給食品工業列戶頭,建立正常的計畫渠道。
二、多渠道解決發展所需的資金
食品工業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投資,要在“六五”期間的水平上逐年增加,除了必需的新建項目外,主要用於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改建、擴建,並按項目優先以及擇優安排的原則進行安排。
各級政府都要安徘一定的財力用於發展食品工業。各地、各部門發展食品工業的投資,應主要採用貼息貸款的辦法,把資金用活。全省發展食品工業的資金,需按照行業規劃,做到城鄉兼顧、擇優扶持,有重點地幫助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開發新產品。從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0年,每年要求銀行拿出四千萬元左右貸款指標,省財政及有關方面每年至少集資三百萬元用於貼息,由省食品工業協會和有關銀行共同商定具體安排到項目,主要用於扶持傳統、名特、優質和特需食品。省經委掌握的這方面的技術改造資金,應切塊給省食品工業協會統籌安排。
人民銀行、農業銀行都要增撥一部分低息、貼息貸款,擴大中短期貸款,用於扶持中、小型食品企業的技術改造,允許企業用借款項目投產後新增的利潤,在交納所得稅前還貸。對高稅低利的食品,可申請用借款項目投產後新標稅利綜合還貸。對食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中所需土建費用和土建面積的比例,可分別提高到百分之四十。
國務院對商辦食品工業實行優惠政策的規定,也適用於輕工、國營農場和城鎮集體辦的同類型食品工業企業。
食品工業企業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新產品試製所發生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費用及購置樣品,樣機、一般測試儀器的費用,可以列入成本開支。
國營企業中生產醬油、醋、豆製品、醬、醬醃菜、油脂浸出精煉、糖果糕點、兒童食品,糖制小食品、果脯蜜餞、果汁果醬、糧油食品等產品的企業或作坊,其固定資產折舊率可先按《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草案)》執行。城鎮集體企業的固定資產年綜合折舊率可提高到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鄉鎮食品企業固定資產年綜合折舊率可提高到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
各地區、各部門都要積極支持食品工業企業實行廣泛的集資,吸收社會上的閒散資金。允許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和個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除外)投資入股。
三、擴大市場調節
食品工業的產品,除了對居民定量供應的米、面、油和食鹽、食糖(機制白砂糖、赤砂糖)、捲菸,奶粉、奶糕以及少數大眾化副食品繼續實行計畫價格外,其他逐步放開,實行市場調節,按成本加合理利潤(對大眾化食品、嬰幼兒食品實行薄利多銷;高檔、優質、傳統名特,新型食品的利潤可以適當高一點)的原則,由企業自行定價。味素、各種酒(名優酒、大麯酒除外)可以現行價為中準價,上浮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下浮不限,由企業自行掌握。允許同一市場,同一規格產品有不同的價格。用平價原材料生產的食品堅持平價銷售,嚴禁擅自提價或轉嫁負擔。
對食品工業所需的農產原料實行按質論價、,優質優價、地區差價和季節差價,促使不斷提高品質,做到標準化。用議價原料生產的食品,允許議進議出。
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都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違者應嚴格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稅收上給予照顧
對食品工業尤其是微利企業,要實行以業養業的政策,在一定時期內,稅務部門應分別給予減稅或免稅的照顧。對商辦食品工業企業和其它方面的同類食品工業企業,按照國務院國發〔1984〕104號檔案規定執行;對鄉鎮食品工業企業的稅收和有關財務列支,按照省稅務局〔1984〕湘稅二字428號通知的規定執行;對城鎮集體食品工業企業,按照省人民政府〔1984〕6號、11號和16號檔案的規定執行。
用議價糧或加價糧生產的白酒,按百分之三十稅率徵收產品稅,用議價糧或加價糧生產的啤酒,按百分之二十稅率徵收產品稅,用議價次薯乾生產的白酒,按百分之十五稅率徵收產品稅。食品企業因用加價原料發生虧損或保本微利的,可以申請減免產品稅。酒的包裝費用,計入成本的應該徵稅,不計入成本的不徵稅。對捲菸廠因改變包裝而增加的成本,可從計稅價格中剔除,按原軟皮精裝計征產品稅。
經地(州)、市經委、科委審批,在全省範圍內第一次試製生產的新產品,在試銷期間,由同級稅務部門批准,可以征工商稅一至二年。
對少數民族、邊遠地區發展食品工業,應採取優惠的扶持政策,由自治州、行署制定具體辦法,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五、扶持發展傳統,名特、優質和方便食品
要增加對發展傳統、名特、優質和嬰幼兒童,大中小學生的課間餐、老年特需食品的撥款、貼息貸款或低息貸款。新恢復的傳統名特食品,減半徵收所得稅。專門生產嬰幼兒食品和直接供應大中小學生快餐方便食品的企業或車間,其產品不進入市場,採用內部價格,利潤微薄,又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免徵產品稅和所得稅,生產上述產品所需的主要原輔料,納入計畫,優先保證供應。要組織和鼓勵機關、單位的職工食堂,大力發展快餐食品、配餐食品和其它小吃,減輕職工的家務勞動。
建立優質食品獎勵基金,全省每年評出一次優質食品,給予榮譽和獎勵。
凡獲得國家優質食品金銀獎、部優質食品獎和省優質食品獎的產品,其價格可按優質優價的原則和有關規定適當.向上浮動,也可以不浮動。
長期從事食品加工,確有獨特技藝的名師高手,(包括自學成才者),由各級評審會按規定授予技術職稱,並給予相應的待遇。
鼓勵有傳統技藝的專業戶,個體戶通過僱工帶徒、開辦作坊、擺攤設點等形式大力恢復傳統、名特食品和地方風味小吃。對從事傳統技藝和專業技術性業務的個體工商戶,凡接納城鎮待業知青為學徒的,只要經過工商登記,訂有包教包學責任契約,可按省稅務局規定給予定期減征產品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照顧。
六、組織、促進各種形式的聯合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子進一步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把權力下放給企業,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組織和推進城鄉之間,沿海地區和內地之間、先進地區與後進地區之間、國營與集體、國營與個體和與外資企業之間發展多種形式的經濟聯合。對於城市工廠到外地聯合辦廠分得的利潤,在徵收所得稅後,全部留給企業。 防治污染和新上的綜合利用項目所產的產品實現的利潤,年內不上繳,
留給企業治理污染,開展綜合利用。
七、大力引進技術。
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優惠政策採取合資經營、合作生產、補償貿易、租賃設備以及獨資經營等多種形式大膽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租賃設備的費用,可列入成本。租賞金額較大的成套設備可以申請貸款,用借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利潤在繳納所得稅前還款,並可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適當延長還款期限。
凡利用外資和引進技術、進口設備的企業生產的產品,按照規定納稅有困難的,可由企業申請,逐級報省稅務局批准後,給予適當減免工商稅。利用外資和技術引進項目的設備折舊率,可提高至百分之八。在歸還貸款期間,該項目的基本折舊資金全部留給企業,用於賠還貸款。
對於進入國際市場的傳統、名特,優質、新型食品,要適當擴大有關企業的外匯留成比例,並在稅收上給予照顧。
八、建立穩定的原料基地
充分發揮國營和集體農、牧、漁、林場、專業戶、重點戶的優勢,按照食品,加工的要求,不斷改良品種,提高質量,建設穩定和專用的原料基地。要鼓勵工農、工貿和城鄉聯合辦基地,減少原料供應環節,產需直接見面,直達供應,由生產企業直接收購。食品工業內部配套產品,允許內部直接調撥。主要食品原料基地如菸草、甘蔗、高梁、大麥、糯米、柑桔、牲豬、家禽、鮮魚、鮮蛋、奶牛羊等商品生產基地要納入各級計畫,產銷雙方訂立契約,嚴格執行。扶持建設原料基地的資金,除各級財政撥款和銀行發放低息、貼息貸款以外,允許工廠設立原料基地基金。餐館、飯店、食堂、快餐中心可以集資辦原料基地。
對縣(市)辦的糖廠生產的食糖,仍按原規定實行價外補貼。對國營農場糖廠生產的食糖,按省計委、財政廳湘計農〔1984〕306號通知規定,實行價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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