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鹽業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刪去第六條第三款。
《湖南省鹽業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鹽業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刪去第六條第三款。《湖南省鹽業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
(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按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於...
(湖南省鹽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