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院玉楚金融證劵協會是由湖南工院學生組織成立的,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直接領導下的社團組織。協會是以經管系學生為主體,面向全院愛好金融證劵的學生社團組織,本協會在院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經管系指導下開展活動。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宗旨是服務廣大學生,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專業水平,為學院營造出和諧的良好的學習氛圍,爭創一流社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玉楚金融證劵協會
- 隸屬: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性質:社團組織
- 宗旨:服務廣大學生
協會章程
湖南工院玉楚金融證劵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湖南工院玉楚金融證劵協會是由湖南工院學生組織成立的,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直接領導下的社團組織。
第二條 協會是以經管系學生為主體,面向全院愛好金融證劵的學生社團組織,本協會在院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經管系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三條 本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宗旨是服務廣大學生,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專業水平,為學院營造出和諧的良好的學習氛圍,爭創一流社團。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本協會每學年招收一次新會員。凡品行端正,有服務於社會的精神,承認本協會章程,且對金融證劵有一定愛好的學生,均可成為本協會會員。會員入會條件:
(一) 遵守校規校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 我校學生;
第五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 遞交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
(二) 由理事會審核同意並由學院有關部門批准通過。
(三) 繳納會費。
(四) 確定為會員,發放會員證。
第六條 會員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取權和表決權。
(二) 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三) 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四) 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
(五) 獲得本協會的提供的幫助,瀏覽相關檔案。
(六) 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七) 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義務
(一) 遵守協會的章程;
(二) 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 維護協會的聲譽;
(四)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 向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六) 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七) 服從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協會的檢查和協調;
(八) 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會員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本協會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 不向本協會支付應交納會費;
(二) 受院(系)、黨(團)紀處分(警告以上)者;
(三) 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四) 給本協會造成重大名譽和經濟損失;
(五) 影響本協會內部和諧交流氛圍,影響其他會員正常生活學習;
(六) 考試成績多門不合格者,(經補考後,主課兩門不及格或副課三門不合格)者。
第九條 被正式錄取後,會員交納會員費及一寸彩照三張,並填寫有關表格。
第十條 會員在自動退會或被協會除名後,須交還會員證,會費一律不退回。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檔案送院社團聯合會存檔,在各種活動中得獎和年終被評選為優秀會員的,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二條 大學畢業未退會者,協會視為終身會員,協會將與之保持聯繫,並以適當形式參加協會各項活動。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協會財務來源:經費包括協會會員費、社會贊助、學院(系)撥款、固定資產和自行組織的一切非贏利性活動所得。
第十四條 本協會財務歸本協會所擁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用於被協會的發展及為廣大會員服務。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會費者,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協會財務用途
1、用於開展本協會相關活動以及宣傳。
2、用於各會員上課以及相關學習等需支出費用。
3、日常辦公用品。
4、用於其他各項表彰獎勵。
財務規定
1、財務具體由財務處管理、使用和記錄。
2、協會各項財務支出,應由申請人提前申請,經由會長、財務處審批通過後使用。
3、財務處每期末公布本學期財務收支結算報告,以供管理部門及協會會員管理、檢查和監督。
4、協會每年招新時徵收來的的會費,用於會員的培訓、活動及協會正常運作。
5、會費的使用受到全體會員和社聯的監督。
6、協會自行組織的一切營利性活動所得上報社聯。使用權在協會,接受社聯的監督。
7、每次活動都要合理預算經費支出,經費預賽由財務處審核,並監督經費的使用。
8、五元以上的經費支出需要會長審批,五元以下的經費支出不需要會長審批,可由財務處直接審核,報會長。
9、各種款項的支出都要求使用者負責出示正規發票,並由其活動部門的副主席、部長簽字。活動結束後將發票交至財務處。
10、過度浪費經費,或經費去向不明,由各負責的副主席進行解釋,最終由理事會進行審核。
第四章 選舉制度
第十六條 為了本協會的長遠發展,需要新的理念,新的血液注入,為了使協會的換屆選舉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順利的產生新一屆的幹部層,現制訂本選舉制度。
第十七條 協會換屆選舉不得違反學校有關規定條例,及本協會相關規定,秉著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十八條 將由學會理事會組成換屆小組,負責對候選人的進行監督考核。
第十九條 換屆選舉的具體辦法、流程由社團聯統一指導,由協會秘書處擬定,報換屆選舉小組審議,由換屆選舉小組決定並公示。
第二十條 換屆選舉涉及的協會職務及名額為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秘書處主任一名,財務處處長一名,各部長一名。
第二十一條 換屆選舉候選人的產生形式為,候選人自薦,協會幹部(不含理事)推薦。會長、副會長、各部長應有理事幹部推薦。
第二十二條 換屆選舉參選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協會章程及相關制度;
(二) 思想端正,行為規範;
(三) 學習刻苦,成績優良;
(四) 擔任協會任一職務滿半年,其中競選會長的候選人必須擔任協會任一職務滿一年。
(五) 有志於為協會的長遠發展做出貢獻,熟悉協會常規事務、日常運作,有較強工作能力,對工作認真負責。
(六) 由換屆選舉小組確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三條 選舉過程,由換屆小組通過對候選人投票進行選舉。票多者競選成功。
第二十四條 選舉結果須公示。並由所有會員監督。
第五章 獎勵懲罰制度
第二十五條 學年年終由理事會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給與相應的精神獎勵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六條 對於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成員,經本人申請,幹事以上會議審議批准,可給予相應的提拔。
第二十七條 對於在活動中積極工作並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給予相應的精神獎勵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八條 常對工作成績產生負面影響的成員,經上級領導討論後可取消其組織成員資格。
第二十九條 對於工作成績較差的部門,應進行口頭批評,並責令負責人寫書面檢查。
第三十條 對於行為有嚴重損壞學校或協會聲譽和形象的成員,立即除名,並張榜公布,永不復用。
第三十一條 對於無論因任何原因,累計受三次處分的成員,立即除名,並張榜公布,永不復用。
第六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第三十二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其職責是:
1、審查批准協會的工作報告;
2、審查,修改和批准協會的章程;
3、選舉產生理事會,決定理事會的工作;
4、通過重要決議;
5、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由投票選舉產生,其職責是:
1、聘請學院有關老師任協會顧問,指導協會活動;
2、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3、制定和執行工作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
4、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5、決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實行理事負責制,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理事若干名。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連任最多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五條 理事會成員職責:
會長職責: 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統籌全局。規劃,領導和協調協會工作,指導並參與協會重大活動。
副會長職責: 協助會長對本協會的工作進行統籌規劃,與會長各有偏重地對不同事務進行管理。會長不在時,由副會長代理會長工作。
理事長:協調各理事會成員工作,認真對各理事會成員進行考核。
理事:負責本部門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組織策劃及準備工作。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的做好各項工作。對工作敷衍塞責,嚴重影響或破壞協會正運轉和發展的成員,協會會長、副會長及理事會有權進行組織調渡、降職或紀律處分,並記入社團聯個人檔案。
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成員須服從組織的安排,受降職或組織調渡後,須交還原會員證,換取新會員證。
第七章 紀律申明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處分分為警告,留會察看,除名三種。
第四十條 因故不能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及會議的,應事先向理事會成員書面請假,經允許後,方按請假辦理。
第四十一條 凡未向理事會提交請假申請,不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或會議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動退會處理,並記入社團聯個人檔案。
第四十二條 參加本協會活動或會議,未經允許隨便講話或做與活動、會議無關的事情,造成不良影響的,協會有權進行紀律處分,並記入社團聯個人檔案。
第四十三條 未經許可攜帶非會員參加本協會活動或會議,經批評未及時改正的,做警告處分,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作留會察看、直至除名。並記入社團聯個人檔案。
第四十四條 對敗壞協會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協會章程的會員,協會有權對其做除名處理,並記入社團聯人個檔案。
第四十五條 對不按時辦理每學期的會員登記、註冊手續或交納會員費的會員,協會有權對其作自動退會處理,並記入社團聯個人檔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遵循《 社團聯合會章程》,如有違反,以社聯章程為準。
第八章 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會員證正面為湖南工院校標、湖南工院玉楚金融證劵協會字樣,上附會員照片,會員號,職務等。
第四十八條 會員證經院社團聯合會蓋章,註冊後,承認其會員資格。
第四十九條 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他人使用。
第五十條 會員證遺失須立即向協會理事會申請掛失,補辦手續,另收工本費。
第五十一條 未作每學期一次的會員登記、註冊手續的以及自動退會或被除名處理會員的會員證無效。
第五十二條 會員被調動或升降職變動後,須交還原會員證,領取新會員證。
第九章 協會的活動
第五十三條 本協會由理事會負責組織各種會議和活動,通知海報由社團聯宣傳部負責。
第五十四條 本協會的各類活動須嚴格遵守學院社團聯合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五條 本協會組織活動及會議前須事先寫好詳細的活動(會議)計畫。
第五十六條 本協會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理事會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
第五十七條 理事會各成員每學期開學初寫好工作計畫,學期結束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聯,接受校團委或社團聯的考核。
附則:
本章程經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院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核定批准生效。
本章程修改權歸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歸理事會。如與上級有關制度相牴觸的,服從上級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