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農業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保監局關於穩步推進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農業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保監局關於穩步推進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意見
  • 發布文號:鄂政辦發[2010]37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適用地區:湖北省
基本信息,通知內容,

基本信息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湖北省農業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保監局關於穩步推進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
鄂政辦發[2010]37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農業廳、省財政廳、湖北保監局《關於穩步推進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轉發。
各地、各有關部門及經辦保險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加強宣傳,穩步推進,充分發揮政策性“三農”保險促進農民增收、避險的作用,確保我省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通知內容

湖北省農業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保監局關於穩步推進2010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意見
我省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自2008年正式啟動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積極進展。目前保險覆蓋面不斷提高,受益農民不斷增多,農業生產防災抗災能力不斷增強,為促進全省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了將我省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穩步推向深入,更好地服務全省新農村建設,省人民政府決定,2010年除繼續做好水稻、奶牛、能繁母豬、“兩屬兩戶”農房及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外,新增油菜和棉花保險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做好已開辦政策性“三農”保險險種的推進工作
對於已開辦的水稻、能繁母豬、奶牛、“兩屬兩戶”農房及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險種,2010年要做好續保工作。要在維持原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積極引導、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二、紮實推進油菜、棉花保險試點工作
我省是全國重要的油菜、棉花生產基地,開展油菜、棉花保險,有利於減輕因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災後恢復生產的能力,有利於化解生產經營風險,促進相關產業穩步發展。為此,2010年選擇在潛江市、公安縣、當陽市、鐘祥市、武穴市進行油菜保險試點;選擇天門市進行棉花保險試點。
各級農業、財政部門及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按照油菜和棉花種植保險試點實施方案(見附屬檔案1,2)的具體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三、明確經辦保險機構和試點經營範圍
為有效維護政策性“三農”保險市場秩序,對於已經開辦的水稻、奶牛、能繁母豬、“兩屬兩戶”農房以及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繼續由各保險經辦機構嚴格按照鄂政辦發[2008]38號檔案的要求開展試點工作;對於今年新增的油菜和棉花保險,按照政策連續、便於管理的原則,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承辦潛江市、公安縣、當陽市、鐘祥市的油菜保險試點工作;由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辦武穴市的油菜及天門市的棉花保險試點工作。
四、嚴格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要求
各級政府要按照量力而行、有所進展的原則,加強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動員農戶自願投保;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和配合。農業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對農業生產的業務指導,協助保險經辦機構做好承保、理賠等相關工作。財政部門要在落實本級配套補貼資金的同時,加大對保險補貼資金的管理監督力度,加快資金的申報、審批、撥付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承保公司的監管力度,維護規範健康的市場環境。保險經辦機構應規範業務操作,切實維護農戶利益,做到保單簽定到戶、農戶保費收取到戶、理賠款項發放到戶。
附屬檔案:
1、湖北省油菜種植保險試點實施方案
2、湖北省棉花種植保險試點實施方案
附屬檔案1:
湖北省油菜種植保險試點實施方案(試行)
一、主要保險內容
1、保險標的:油菜。
2、保險對象:油菜種植農戶。
3、保險責任:
(1)自然災害:由於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乾旱、霜凍、冰雹、暴風、暴雨、龍捲風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2)病蟲害:菌核病、霜霉病、蚜蟲、菜青蟲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4、保險金額:每畝200元(參照保險油菜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種子成本、化肥成本、農藥成本、灌溉成本、機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5、保險費率:5%,即10元/畝。
6、保險期限:自油菜移栽到大田成活(或自直播油菜齊苗之日)起至收割完畢完全離開大田之日止。
二、理賠標準
1、保險油菜由於旱災造成的損失,損失率達到70%以上(含)時,保險人按照保險限額負責賠償。
2、除旱災以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保險油菜損失率達到20%(含)以上,即因保險責任導致保險油菜的莖桿折斷、植株毀損或死亡、結實率降低20%(含20%)以上,保險人按照約定負責賠償:損失率達到70%以上時,按照該生長期最高賠付限額全額賠付;損失率在20%以上低於70%(不含70%)時,按照損失率賠付。
賠款計算公式為:賠款=出險當期每畝最高賠付限額*受災面積*損失率*投保面積/實際種植面積。
3、分段確定賠付限額:油菜損失的理賠標準根據油菜生育期確定。油菜種植保險分四個時段確定最高賠付限額,各生長階段的保險金額與總保險金額的比例為:苗期30%,即60元;蕾苔期60%,即120元;開花期80%,即160元;成熟期100%,即200元。
4、保險期內,投保油菜多次受災,每畝累計賠款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即不超過200元。
三、運行方式
1、在試點縣(市)成立油菜種植保險領導小組,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農業、財政、保險經辦公司等單位為小組成員,負責組織、推動油菜種植保險業務的開展。
2、對投保農戶(投保人)姓名、油菜種植面積、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等進行登記造冊、收費,投保農戶簽字確認,以村為單位簽訂投保單、保險單,即“保險保單到村,保險憑證到戶”。
3、根據試點地區承保情況確定總保險費收入,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對農民應承擔的保險費實行“見費出單”,省、縣(市)財政應承擔的保費,先後分別向縣(市)財政、省財政申報收回。
4、各級財政和農民承擔油菜保險保費比例:中央財政、省級財政、縣(市)級財政、農民分別按照40%、25%、10%、25%承擔,即每畝油菜保險中央財政補貼4元,省級財政補貼2?5元,縣(市)級財政補貼1元,農民自己承擔2?5元。
四、2010年試點地區及保險經辦機構
2010年油菜保險選擇在潛江市、公安縣、當陽市、鐘祥市、武穴市5個縣市試點,其中:潛江市、公安縣、當陽市、鐘祥市的油菜保險試點工作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經辦;武穴市的油菜保險試點工作由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湖北分公司經辦。
附屬檔案2:
湖北省棉花種植保險試點實施方案
一、主要保險內容
1、保險標的:棉花。
2、保險對象:棉花種植農戶。
3、保險責任:
(1)自然災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乾旱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2)病蟲害:枯萎病、黃萎病、紅蜘蛛、棉鈴蟲、棉蚜蟲、盲椿象、煙粉虱、科紋夜蛾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4、保險金額:每畝400元(參照棉花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種子成本、化肥成本、農藥成本、灌溉成本、機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5、保險費率:7%,即28元/畝。
6、保險期限:自棉花移栽到大田成活(成活率達到80%)起至棉花成熟開始採摘時止(保險單載明的保險期限為5月1日至當年10月31日)。
二、理賠標準
1、保險責任形成的基礎條件:
(1)保險棉花由於旱災造成保險棉花的損失,損失率達到70%以上(含),保險人按照保險限額負責賠償。
(2)除旱災以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保險棉花損失,損失率達到30%(含)以上,即因保險責任導致保險棉花的莖桿折斷、植株毀損或死亡、結實率降低30%(含30%)以上,保險人按照約定負責賠償:損失率達到70%以上時,按照該生長期最高賠付限額全額賠付;損失率在30%以上低於70%(不含70%)時,按照損失率賠付。
賠款計算公式為:賠款=出險當期每畝最高賠付限額*受災面積*損失率*投保面積/實際種植面積。
2、分段確定賠付限額:棉花損失的理賠標準根據棉花生育期確定。棉花種植保險分四個時段確定最高賠付限額,各生長階段的保險金額與總保險金額的比例為:苗期30%,即120元;蕾期50%,即200元;花鈴期80%,即320元;吐絮期100%,即400元。
3、保險期內,投保棉花多次受災,每畝累計賠款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即不超過400元。
三、運行方式
1、在試點縣(市)成立棉花種植保險領導小組,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農業、財政、保險經辦公司等單位為小組成員,負責組織、推動棉花種植保險業務的開展。
2、對投保農戶(投保人)姓名、棉花種植面積、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等進行登記造冊、收費,投保農戶簽字確認,以村為單位簽訂投保單、保險單,即“保險保單到村,保險憑證到戶”。
3、根據試點地區承保情況確定總保險費收入,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對農民應承擔的保險費實行“見費出單”,省、縣(市)財政應承擔的保費,先後分別向縣(市)財政、省財政申報收回。
4、各級財政和農民承擔棉花保險保費比例:中央財政、省級財政、縣(市)級財政、農民分別按照40%、25%、10%、25%承擔,即每畝棉花保險中央財政貼11?20元,省級財政補貼7元,縣(市)級財政補貼2?80元,農民自己承擔7元。
四、2010年試點地區及保險經辦機構
2010年棉花保險在天門市試點,由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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