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國小升入國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為切實做好我省國小升國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認真劃定入學片區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生戶籍、居住地或就讀國小等因素,為轄區內每一名國小6年級學生劃定入學片區,同一入學屬性的學生要劃在同一片區內。一名學生只能對應一個片區,城市學校每個片區內學生原則上不少於15人。片區可按區域劃分,如XX路(號)至XX路(號), XX小區(村);也可按單位劃分,如XX國小。國小擇校生在升學時是否對應到就讀國小所在地片區,由就讀國小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若學生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地就讀國中,由學生戶籍、居住地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審核、劃片。劃定入學片區工作要在每年5月份完成,並告知所有學生及監護人
二、合理劃分招生範圍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劃分國中學校招生範圍,國中學校招生範圍可以是一個片區,也可以是多個片區。國中招生方式分為單校劃片招生和多校劃片招生,國中學校招生範圍內,若所有片區只對應一所國中,則該國中為單校劃片招生;若所有片區對應多所國中,則該國中為多校劃片招生。對於城市老城區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的,可按照國中新生招生數和國小畢業生基本相當的原則,實行多校劃片。熱點學校應納入多校劃片範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家長、社會參與的熱點學校評定機制。
招生範圍劃定後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
三、有序實施招生工作
全省國小升入國中招生工作,統一安排在暑期進行,於8月31日之前完成,具體安排由各地自定,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公布招生信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畫、招生範圍、程式時間、招生結果、辦學條件、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台、信訪接待地址等。
2、公辦學校入學對應。單校劃片的國中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片區內的學生,對應到該國中。多校劃片的國中在招生範圍內公開徵集學生入學志願,若報名人數少於計畫數,學生直接對應到國中;若報名人數超過計畫數,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招收學生。隨機派位工作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
3、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要制定招生簡章,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予以公布,並嚴格依章執行。招生結果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有公共資源依法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要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畫面向所在地縣區公開徵集招生志願,若報名人數超過計畫數,要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學生。
4、發放入學通知書。公辦學校入學通知書,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印製並發放;民辦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印製和發放工作由各地自行確定。
四、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統一招生平台。國小升入國中招生工作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統一的招生平台上進行,主要是公布每一所國中學校的名稱及屬性、招生計畫、招生範圍、招生方式等信息,確定每一名學生的對應片區,組織學生及監護人填報入學志願電子檔案,審核確定錄取名單,辦理入學手續,註冊學籍,受理投拆舉報等。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規範、及時、準確、全面的進行平台操作,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平台網址:xsc.e21.cn,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學生及監護人具體登錄方式和操作指南見平台信息公布。
2、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核實轄區內適齡國中學生人數,在保證每一名學生都能上國中的基礎上,認真制定每一所國中學校的招生計畫,予以公布並嚴格執行,屬於超計畫招收的學生不予註冊招生學校學籍。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3、嚴禁組織招生考試。任何學校(含民辦學校)招生都必須遵循免試入學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科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試,嚴禁委託或變相委託第三方組織學科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試,嚴禁將奧賽成績或其他學科競賽成績作為招生錄取依據。民辦學校招生提倡通過考察學生成長檔案袋、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隨機排位等方式進行。
4、規範學籍註冊。學生及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入學通知書到擬升入的國中辦理入學手續,由該學校按規定辦理學籍註冊。
5、嚴厲查處違規招生。對於超計畫招生、超範圍招生、組織或變相組織招生考試、招生亂收費等違規招生行為,一經查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給予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給予學校扣減招生計畫、開展辦學整頓等處罰。
五、做好隨遷子女就學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兩為主”的原則,妥善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小升入國中工作,切實解決入學問題。學校要平等對待隨遷子女,幫助融入城市生活。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要採取擴大公辦學校容量、鼓勵社會力量辦學、購買民辦學校服務、加大對接收隨遷子女學校的支持力度等措施,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特大城市要結合城市發展規劃、人口控制目標和教育承載能力,穩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
六、大力推進均衡發展
各地要統籌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以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為抓手,整體提升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辦好每一所國中,為小升初工作夯實良好基礎。要統籌各類學校發展需要與教師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規劃,大力推進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凡近三年實際招生人數未達到招生計畫數90%的學校,每年要安排不少於10%的教師輪崗交流到其它學校,同時相應補充一定數量的骨幹教師,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大力推進學校聯盟或集團化辦學,積極試行學區化辦學,進一步完善優質高中分配生制度。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全省國小升入國中招生工作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國小升入國中招生工作的領導,要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制度。要立足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破解擇校難題,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國小升入國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方案。要建立招生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招生工作各類問題,要不斷完善招生制度,保證計畫下達、招生實施、學籍註冊等各環節有序銜接。要將招生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建立完善考評和查處機制,切實加強招生行為管理,確保國小升入國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求有效落實。省教育廳將開展各縣區國小升入國中招生工作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做為評價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規範辦學行為的重要內容。2014年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國小升入國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方案,請於6月底報各市州教育局,並由市州教育局統一報省教育廳備案。
八、廣泛開展社會宣傳
各地要利用報紙、電視、網路、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和實施的具體辦法,使之家喻戶曉。要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讓家長理解、社會支持。要認真總結、推廣小升初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要倡導科學教育理念,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就近入學的教育價值,努力營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