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低碳經濟的若干意見》是湖北省在2009年頒布的地方法規,主要針對如何發展低碳經濟,實現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以及發展綠色GDP的目標,意見主要涉及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改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低碳經濟的若干意見
- 性質:意見
- 時間:2009年
- 類別:地方法規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低碳經濟的若干意見
工商經貿
鄂政發51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09-11-10
法規內容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其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和發展綠色gdp,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為推動全省低碳經濟發展,根據《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等有關規定,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
(一)發展低碳經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湖北能源資源十分匱乏,缺煤、少油、乏氣,能源需求對外依存度較大。當前,我省正處於工業化中期,工業結構偏重,能源消耗以煤為主,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發展低碳經濟,有利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發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減少煤炭的使用,促進我省產業調整和升級,同時也有利於發展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對於推進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落實全省節能減排目標、倡導生態文明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展低碳經濟是促進我省參與國際合作、樹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方面。利用《京都議定書》中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積極參與cdm項目合作,有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我省在資金和先進技術引進等領域的國際合作,有利於改善我省生態環境狀況,創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環境,樹立湖北良好的對外形象。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三)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抓住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重要戰略機遇,緊緊圍繞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以最佳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gdp碳排放強度為核心,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大力發展低碳產業和低碳服務產業,完善管理體制、政策機制等支撐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與全省發展相適應的低碳發展模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
(四)基本原則。堅持低碳發展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原則;堅持能源節約與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並舉原則;堅持科技先導、自主創新,技術進步推進原則;堅持政府引導、總體謀劃、突出重點,提高競爭力原則;堅持與現行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生態經濟政策相結合原則。
(五)主要目標。發展低碳經濟是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的新探索,是一個長期努力和實踐的過程。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費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核電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增加到22%左右;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服務業與高技術產業比重逐步增加,新能源及其低碳裝備製造產業居國內領先地位;單位gdp能耗降低到1噸標煤以下,碳排放強度年均降低4%以上,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立較完善的低碳發展法規保障體系、政策支撐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成若干以低碳發展方式和低碳消費方式為特徵的低碳經濟示範區。
三、主要任務
(六)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提高能源效率、減少污染排放、促進“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行業轉型升級,積極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技術產業和服務業,減少對能源的依賴。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快速擴張,優先發展對經濟成長有重大帶動作用、低能耗的信息產業,大力調整工業部門內部的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推動傳統產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污染減排,促進傳統結構最佳化和升級。不斷提升服務業在三次產業中的比重,改造和升級零售、餐飲、生活服務等傳統服務業,積極發展金融保險業、文化產業、生態旅遊業、軟體信息產業等資源能源消耗少的現代服務業,促進低碳服務產業的發展。
(七)改善能源結構,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積極發展核電,廣泛套用世界先進的核電技術,科學選址,研究核電項目的關聯效應,加快鹹寧大畈核電站的建設進程,積極謀劃和籌備後續核電站的建設;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基礎上開發水電資源,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合理建設水電項目;有序推進清潔能源開發,推動小汽車主要燃料向壓縮天然氣轉化,推廣汽車利用醇類燃料、合成燃料、生物柴油、替代燃料及電動汽車技術;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廣能源作物種植,大力推廣沼氣和農林廢棄物氣化碳化、壓縮成型技術,提高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農村地區生活用能中的比例;加快風電開發和建設,使我省在風電建設領域取得新的突破;積極推進太陽能利用,推廣太陽能利用產品的套用,發展太陽能熱利用產業集群,加快太陽能光伏一體化發電項目建設。
(八)推進節能降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管理機制和體系,落實《湖北省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和《湖北省“十一五”節能行動計畫》,狠抓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節能管理,強化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繼續實施十大節能工程,開展先進節能技術開發、示範和推廣,推進工業、交通、建築三大領域節能,加大依法實施節能管理力度,不斷降低能源消費強度,加快淘汰電力、鋼鐵、建材、造紙等行業的落後生產能力,重點落實“十五小”和“新五小”專項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單位能耗。鼓勵常規火電廠進行供熱改造,積極推進節能的餘熱(氣、壓)發電、熱電聯產及熱電冷聯供的電站建設。
(九)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發展低碳經濟是循環經濟理念的體現。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進一步深化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和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支持一批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大幅度減少資源、能源消耗。推動青山—陽邏—鄂州大循環經濟示範區建設,建立和完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推進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資源產業,建立可再生資源回收網路體系,建立再生資源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完善資源有償取得制度,建立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嚴格資源開採準入制度,合理利用資源、能源及廢棄物,支持開發低品位礦產資源,提高廢渣、廢水、廢氣綜合利用率。積極推行利用城市垃圾發電。
(十)開展低碳試點,探索低碳發展模式。在全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低碳經濟試點工作,探索低碳發展模式和有效運行機制,積累經驗,提升競爭力,有目的、有計畫、有步驟地引導其他地區的低碳發展。在武漢城市圈著手建立低碳經濟試驗示範區,探索區域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產業發展模式,發揮示範作用,建立促進資源節約、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重點推動一批低碳經濟示範工程建設。
(十一)最佳化消費過程,積極創建低碳型消費模式。加強政府對企業和公眾的引導,在不影響人民生活質量的前提下,鼓勵消費領域節能和減少co2排放。鼓勵和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節約用電、用水,增強垃圾自覺分類和循環利用意識,鼓勵節能燈、太陽能熱水器等節能產品的使用,提倡低碳消費,遏制奢侈消費,引導合理消費,逐步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嚴格執行規定的家電標準,最佳化消費過程;引導公眾樹立節約型汽車消費理念,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研究鼓勵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的消費政策;大力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減少私家車出行,鼓勵腳踏車出行,增加免費租用腳踏車網點。加快強制淘汰廢舊汽車,縮短高耗能、高排放的老舊公車型的報廢期限。
四、大力發展低碳相關產業
(十二)培育壯大低碳裝備製造業。依託全省現有產業基礎,加大研發投入,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大力扶持風電、核電、生物質能、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等新能源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壯大,支持風電機組、核電設備及配套材料、太陽能電池板及組件、多晶矽材料、環保機械、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節能技術改造關鍵設備研發和生產企業的做大做強,提升綜合競爭力,力爭走在全國前列,提前搶占市場份額,以適應未來大規模新能源建設的需要。依託武漢“中國光谷”,重點支持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構件及集成系統、太陽能照明和光伏併網電站等的設計、研發、生產和安裝。
(十三)推動低碳技術產品產業化發展。抓住國家大型核電站集中建設的機遇,重點發展核電生產必備的電機、壓縮機、鼓風機、輸變電設備、高性能儀器儀表、核電保溫材料、高壓泵閥、核電專用工具、電器開關等配套產品,力爭形成核電配套產業群。充分利用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發揮東風公司開發電動車的技術優勢,加大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力度,提高電動汽車生產規模和市場份額。推動我省高效汽車蓄電池、太陽能蓄電池組、混合動力汽車發動機及高效節能電冰櫃、空調器、洗衣機、太陽能熱水器等家用電器的開發和生產,加快開發新型緊湊型螢光燈、直管螢光燈、金屬鹵化物燈、led燈、太陽能燈及微型太陽能光伏發電機組,並實現產業化發展,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低碳產業群。
(十四)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產業。圍繞國家重點發展的電子元器件、積體電路、通信設備等領域,結合我省科教優勢和產業實際,大力推動光電子、通信設備等特色優勢產業快速發展,形成技術領先與規模優勢。加快建設消費電子、積體電路等產業集群,實現規模與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軟體及信息服務業,加快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成果產業化,實現我省電子信息產業跨越式發展。
(十五)加快發展碳匯產業。重點發展高效經濟林、速生豐產林、花卉苗木、中藥材產業及生態旅遊業。通過加快林業產業集聚,打造林業科技產業園。積極開展碳匯造林,鼓勵大型企業、組織、團體出資營造碳匯林或自願購買森林碳匯。開展林業碳匯研究,加快培育二氧化碳吸收率高的樹種和品種,探索二氧化碳清除率高的營造林模式。加強碳匯林固碳能力的計量與監測,為碳匯林的營建提供科技支撐。
五、推動低碳技術的研究套用與創新
(十六)加快低碳技術的引進和研發。通過cdm項目引進已開發國家先進的低碳技術,鼓勵企業依靠商業渠道引進技術,鼓勵企業通過cdm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註冊,以獲得更多的資金及技術支持,同時加強地區間交流與合作,促進發達地區對我省的技術轉讓。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重點研究新一代生物燃料技術、二氧化碳捕集、運送和埋存技術、智慧型電力系統開發和電力儲存以及提高能效的相關技術等。大力實施煤炭淨化技術和加強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
(十七)加強低碳技術及產品的推廣套用。研究制定發展低碳經濟的技術指導目錄和技術發展指導意見,鼓勵低碳服務公司或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廣一批先進成熟適用的低碳技術及產品,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太陽能光電技術、新型牆體材料、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鄉建築領域的套用,逐步擴大覆蓋面。推廣高能效空調和冰蓄冷技術,加快中央空調系統改造。積極實施“金太陽示範工程”,推進光伏發電的規模化示範套用。在城市推廣普及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建設太陽能採暖和製冷示範工程,在農村和城鎮推廣戶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房和太陽灶等。
(十八)建立低碳技術支撐體系。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低碳技術創新體系,建立低碳技術網路平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合作,及時跟蹤國際低碳經濟及相關影響事件的最新動態,加強與相關專業機構和高校、研究院所的技術合作,提高全省低碳經濟研究水平;加大低碳經濟相關研究的投入,加快有關技術的研發、示範和推廣,提高科技創新和推廣套用水平;統籌開展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節能新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以及促進碳吸收技術等領域的適應性技術研究。加快建立人才基地,培養一批專業化的人才隊伍。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協調。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省低碳經濟的發展戰略、方針和對策,協調解決低碳經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和推動低碳發展工作以及低碳經濟示範試點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多部門參與的決策協調機制,建立各級政府推動、企業和公眾廣泛參與發展低碳經濟的體制和行動機制,形成與未來低碳經濟工作相適應的、高效的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取得實際效果。
(二十)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制定出台《湖北省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將低碳發展理念和行動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類相關區域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專項規劃,將低碳發展目標納入“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重點產業發展規劃之中,制訂低碳發展實施方案。以提高能效和降低碳排放強度為核心,通過綜合措施不斷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以節約資源、最佳化能源結構、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為突破口,發展低碳生產、低碳運輸和低碳社區,增加自然生態系統碳匯,積極開展清潔發展機制(cdm)國際互惠交易。
(二十一)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建立和健全與低碳發展相關的法規和制度,研究制定促進低碳發展的科技、產業、稅收、金融、價格等政策和措施,建立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抓緊制訂和完善《湖北省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辦法》、《湖北省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修訂《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相關法規制度。
(二十二)制定和落實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激勵約束政策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節能、循環經濟、新能源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通過政府、行業指導,制約企業行為和市場消費行為推動低碳經濟發展,實施新建企業的技術水平、生產規模等準入門檻,鼓勵新節約產品推廣,利用稅收政策,限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和高資源消耗的低附加值產品出口。在理順現有收費和資金來源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機制和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進一步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利用價格機制,調整能源產品之間的比價關係,促進能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
(二十三)加強政府引導,建立促進低碳發展的資金投入機制。建立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整合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對低碳發展的重大項目和科技、產業化示範項目採取引導、激勵、獎勵或貼息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拓展融資渠道,嘗試建立碳金融公司,創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為低碳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吸引社會各界資金投入低碳經濟工作,將科技風險投資引入低碳經濟領域;充分發揮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作用,引導企業加大對低碳經濟領域技術研發的投入;積極爭取利用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等雙邊和多邊基金,開展低碳經濟領域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
(二十四)組織開展低碳經濟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各地、各部門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完善信息發布的渠道和制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大力開展低碳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宣傳活動,宣傳國家和省發展低碳經濟的各項方針政策,提高全社會對發展低碳經濟的認識,鼓勵和倡導低碳消費方式。在基礎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中納入低碳經濟普及與教育的內容,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舉辦形式多樣的培訓和實踐活動,努力把低碳消費轉變成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形成發展低碳經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