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經濟貿易局是湄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蔡從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湄潭縣經濟貿易局
- 辦公地址:湄潭縣湄江街道中山東路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地方產業政策;指導全縣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參與起草全縣新型工業化建設方面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標準;聯繫工商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協調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二)承擔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全縣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能源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定及全縣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監測分析重要商品的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流通領域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流通領域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及減免稅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鐵路運輸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四)擬訂地方產業,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措施,組織實施地方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和能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指導全縣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的調整方案;指導縣域工業經濟發展工作。
(五)配合協調全縣市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定規範全縣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商貿流通領域行政執法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對汽車燃氣、拍賣、典當、租賃、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流通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六)參與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參與工業園區規劃布局;指導品牌建設工作。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對能源行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參與並指導協調能源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負責能源行業的生產協調和監管工作。
(七)負責電力、煤炭、新能源、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氣候變化等政策;負責組織徵收能源價格調節基金,提出資金使用和管理建議;依照《煤炭法》指導煤炭工業規劃布局;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畫;參與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八)研究擬訂全縣工業、商品流通、糧食流通等有關方面的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商品市場,指導流通體制改革,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縣人民政府授權監管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
(十)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鑑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企業債券方案;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規範、監管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協調推動企業上市工作。
(十一)指導有關企業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執行情況;指導有關企業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審核所監管企業的工資總額及經營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的績效評價工作、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及支出管理;負責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者)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
(十二) 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管理國家、省、市和縣下撥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信用擔保等行業。
(十三)擬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和能源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相關行業實施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能源節約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和推進糧食儲備體系、現代化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產業化體系、執法監督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保障全縣糧食安全;指導糧油市場、糧油企業的產銷銜接工作,加強糧食巨觀調控,保障糧油市場供應;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職責;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及糧食餘缺調劑工作;提出儲備糧規模建議;負責糧油儲藏技術和標準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縣級儲備糧行政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縣級儲備糧輪換計畫,管理並監督實施。
(十五)執行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糧食收購許可工作、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經營台賬制度、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制度的執行情況;依法對糧食質量、糧食流通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開展全縣糧食供需平衡調查;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糧食風險基金、糧食流通專項基金的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按照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保障對駐湄部隊的軍糧供應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根據授權,巨觀管理全縣進出口、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工作;指導企業參加相關的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
(十七)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織和指導經濟管理幹部、企業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八)為全縣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十九)承擔中央、省、市駐湄企業的服務協調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市工業和能源委員會、市商務局、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管理機關事務;負責文電、會務、宣傳、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督查、信訪、提案議案辦理、教育培訓、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人事勞資、機關公產和後勤服務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機關黨建、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目標管理工作。
工業管理股
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發展、產業發展的調研,組織編制工業經濟和產業發展的重大規劃;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調度,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推進工業標準化建設,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承擔工業、信息、能源等相關行業技改項目的申請、受理、備案和申報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全縣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發展工作;提出全縣白酒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白酒產業布局,協調解決白酒工業運行中的問題;承擔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混合制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協調促進企業上市工作;承擔全縣工業經濟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信息引導工作;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畫目標,並督促檢查落實;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和措施;研究提出產業發展和外資利用的有關意見和建議;組織指導企業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企業發展和改革股(節約能源辦公室、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本地工業行業節能監察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工業行業領域監察和執法。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煤炭產業發展政策,指導煤炭工業規劃布局;承擔煤炭日常監管;參與煤炭工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全縣電、油、運要素平衡和重要物資的協調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
商務管理股
負責全縣商貿流通行業經濟運行統計分析及限上企業的培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商貿流通、餐飲服務、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提出全縣商貿流通、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擬訂商貿流通發展中長期規劃、商品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推進進出口貿易發展,擬訂進出口貿易中長期規劃,提出促進進出口貿易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貿易業務;負責國際援助、對外技術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承擔大流通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縣外出和外來我縣舉辦大型商品交易、展覽、展示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指導、監督商貿流通開展各類促銷活動。負責商務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完善市場體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指導並組織企業開拓市場。
糧食行業管理股
承擔全縣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全縣糧食應急預案的日常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地方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提出縣級儲備糧的總體規模、收儲、動用建議;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指導全縣糧油集貿市場建設;建立全縣各類糧食經營主體信息資料庫;協調指導全縣糧油工業生產,承擔糧油工業統計工作;指導全行業的安全生產等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執行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糧食收購許可工作、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經營台賬制度、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制度的執行情況;依法對糧食質量、糧食流通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保障對駐湄部隊的軍糧供應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股
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監督管理全縣工業商業規模企業、糧食、煤礦、信息化領域、電力、危化物品和易製毒化學品、成品燃油等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對易製毒化學品、糧食儲備專用化學藥劑的保管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行業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對全縣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儲存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民用爆破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備案及驗收管理工作;負責縣安委會、縣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股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經貿、商務、糧食系統內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經貿、商務、糧食系統內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貫徹執行;負責提出電力、煤炭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對縣內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商務流通市場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成品油市場、零售商促銷、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交易、洗染業等商務領域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負責組織、協調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財務審計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股)
編制本部門財務預算、決算,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和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國有資產資本收益及支出管理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縣人民政府授權監管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國有產權交易和對外投資工作;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費用、補貼、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產權按管理、業績考核評價,指導國有企業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和財務決算備案工作。
湄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電子商務產業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開展中小企業綜合指導協調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指導中小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的開發運用等工作;參與指導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搭建中小企業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合作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企業診斷、改革、管理和技術等相關服務;指導中小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開展節約能源等工作;做好中小企業統計數據及相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發布;編制全縣電子商務產業進農村工作規劃,推進全縣電子商務縣級運營服務中心,鎮、村級電子商務便民服務站等的規劃建設;全縣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產業的對外宣傳推廣,舉辦相關產業培訓,普及傳播電子商務套用知識,全面宣傳和營造產業氛圍;組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協會,規範電子商務行業監管等保障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蔡從利同志:主持經貿局全面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副局長汪世剛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工業、信息、能源、企業改革、深化改革、開發區管理等工作;分管工業管理股、企業發展改革股、政策法規股;負責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及所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軍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金穗糧油儲備公司管理、糧食、財務、民生、黨建、宣傳、統戰、工、青、婦、計生、婦兒工委、政務公開、脫貧攻堅、黨總支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股、糧食行業管理股,負責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及所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副局長梁曉進: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商務、中小企業服務、汽車燃氣及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管、機關支部等工作;分管商務管理股、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電子商務產業服務中心)、安全生產管理股;負責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及所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