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繼母虐童案
- 案發地點:陝西省渭南市
- 案發時間:2017年3月
- 案件人物:孫小倩、鵬鵬(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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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7年3月,因長期遭繼母孫小倩虐待毆打,渭南男童鵬鵬(化名)顱骨大面積損傷。鄧學平擔任鵬鵬的代理律師。
警方最初僅以虐待罪將鵬鵬繼母孫小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鄧學平律師要求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這兩個罪同時追究孫小倩的刑事責任。對於鵬鵬的生父趙某,要求一併追究刑責、不能放縱。
2018年12月7日,本案在兩次補充偵查後,檢方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對孫小倩提起公訴。
案件傷亡
截至2018年11月12日,鵬鵬仍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狀態。
案件審理
2018年10月30日,渭南市臨渭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決孫小倩有期徒刑16年。其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2018年11月6日,孩子鵬鵬的生母不服判決表示抗訴,2018年11月12日,鵬鵬生母收到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答覆稱,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研究認為,鵬鵬繼母孫小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不符合抗訴條件,不予抗訴。
案件進展
代理律師鄧學平表示,待判決生效後將申請法院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