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財政局

渭南市財政局

渭南市財政局是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財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定全市財政方面的法規草案、政策、計畫;擬訂全市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全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市對縣(市、區)財稅政策、財稅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全市財政、財務、地方稅收、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全市和市級政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市級各部門(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全市政府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完善各類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辦法,監管各類轉移支付資金及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中、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和相關制度。
(七)貫徹落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落實市縣政府債餘額限額計畫。
(八)牽頭編制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擬訂支持金融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按規定管理財政政策性金融業務。制定全市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十)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研究擬訂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十一)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配合做好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三)按規定管理多邊開發機構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中省市交辦的財經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管理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五)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指導並監督縣、鎮財政管理工作。
(十六)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
(十七)依據市政府公布的部門“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檔案管理、督察督辦、應急維穩、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的組織建設、政治建設和思想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因公(私)出國(境)審批等工作。負責全局目標責任和效能考核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對貫徹中央、省委、市委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建議。擬定全市財政發展規劃。負責財政重大改革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市財政全面深化改革有關工作。
(四)預算科。
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全市及市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匯總全市財政預算及鄉鎮財政決算,辦理市與縣(市、區)財政結算事項。協調處理市財政與軍隊、武警、稅務等非部門預算管理單位的相關問題。承擔一般轉移支付及基層政權建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建設,擬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組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制訂市對縣(市、區)財政管理體制、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信息公開組織工作。承擔省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相關銜接工作。承擔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五)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全市政府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擬定全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綜合科。
研究提出本市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保障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組織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市直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七)行政科。
承擔行政、黨派、群團、軍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有關工作。
(八)政法科。
承擔政法、人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定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政法單位經費保障標準和支出定額。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九)教科文科。
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文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文化旅遊等產業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文化旅遊等產業資金。
(十)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交通、能源、住建、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承擔農村綜合改革相關工作。
(十二)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配合做好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國有資本管理科。
承擔市國有資產監管、工業與信息化、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和企業發展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相關財政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縣(市、區)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法規科。
承擔地方財政法治建設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定地方性會計規章制度。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有關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十五)稅政科。
負責貫徹落實各項稅收政策,擬定本市具體實施辦法。提出許可權內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稅收政策調整建議。研究提出關稅稅目稅率調整等進口稅收政策建議。開展本市稅源調查分析。監督檢查各項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處理稅政政策爭議案。參與稅收收入退庫工作。
(十六)對外合作科。
承擔全市利用多邊開發機構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徵集、評審、申報、對外磋商等工作。管理貸(贈)款資金,確定轉貸或擔保機制,落實貸款償還責任。監督項目實施單位的資金使用和項目採購。對貸(贈)款項目進行績效管理。承擔中省市交辦的財經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
(十七)政府採購管理科。
擬訂市級政府採購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改變採購方式審批和採購進口產品審核工作。負責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受理政府採購投訴,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縣(市、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十八)金融科。
承擔金融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支持金融業發展相關財政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關政策。擬訂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
(十九)財務科。
貫徹財政政策規定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局財務工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制本局收支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局屬單位財務內審工作。
(二十)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管理科。
承擔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負責財政扶貧開發項目及資金的監督管理;參與編制全市財政扶貧開發規劃和實施計畫;擬定財政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和統籌安排市財政扶貧開發資金;參與組織檢查財政扶貧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二十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生態地質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定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獲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進單位”稱號。同年5月18日,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軍分區命名為“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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