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

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

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臨渭區文物局、臨渭區科學技術局、臨渭區體育局牌子。

根據《中共渭南市臨渭區委關於印發〈渭南市臨渭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渭臨字【2019】14號),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文化、文物旅遊、體育、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旅遊、體育、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Linwei District Bureau of culture and tourism of Weinan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體育、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科技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物旅遊事業、體育事業、科技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市場負責全區文化、體育、文物、旅遊市場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區旅遊經濟運行監測。
(十)負責指導、協調全區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區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及體育、科技方面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和科技專項費用,管理區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計畫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加強全區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辦法措施;負責抓好星火技術密集區建設,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獎勵、推廣和審批。
(十五)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初審上報認定工作,負責圍繞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計畫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計畫的推薦、申報工作。
(十六)組織協調全區科技服務體系工作,建設和管理各類科技服務平台。負責各級科技項目的申報、日常管理及驗收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培訓和科技示範基地建設,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十七)負責陝西渭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臨渭示範區建設工作。歸口管理全區民營科技企業
(十八)負責中省科技新星和各類科技人才的選拔推薦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秀中青年專家選拔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業務工作,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登記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和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承辦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負責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十九)組織全區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
(二十)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指導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內和省市重大體育比賽。
(二十二)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三)負責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合作交流。
(二十四)依據區政府公布的部門“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二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檢查和落實,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草擬、局印發檔案的審核和文書檔案的管理、收發、登記、傳閱、歸檔工作;負責年度目標任務書的制定、考核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普法工作;負責青年、婦女、兒童、工會、計生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職稱評定、工資福利、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文化藝術和產業股。管理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綜合性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民眾性文藝創作生產、民眾藝術作品和文藝人才的評比表彰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公益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文化站建設;負責文化先進鄉鎮的創建、評選和宣傳指導工作;管理全區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普查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及國家、省、市級保護項目和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的推薦工作;組織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作;管理全區藝術事業;負責制定全區藝術創作規劃,指導重點藝術創作與精品生產組織協調全區性藝術比賽,舉辦調演、匯演、藝術節、義演、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指導組織全區藝術教育、藝術研究、藝術評論和藝術人才培養;指導區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工作擬定全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指導全區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設施建設;扶持、促進、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三)文化市場管理與安全股。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全區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以及文化娛樂、網咖電游等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區文化娛樂市場、文藝演出市場、業餘藝術培訓市場;負責全區文化稽查人員的培訓;依法對文化經營場所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護合法經營,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清理整頓文化市場各類違法經營活動,查處違法案件,淨化文化市場;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宣傳貫徹執行旅遊法規、規章,提供旅遊者法規諮詢服務;執行旅遊市場檢查及聯合其他部門開展的綜合檢查,查處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等旅遊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受理遊客對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等的投訴舉報以及受理上級部門交辦的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辦理旅遊行政處罰案件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理賠案件。
(四)文物保護股。擬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文物管理、保護、搶救、考古發掘、研究、宣傳、對外交流、館際協作及人才培訓等業務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業經費預算,並監督各項文物經費的使用;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徵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充實博物館展品的內容,提高展品的內涵;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做好文物維修及保護工作;對全區範圍內的歷史、民俗文物進行普查、徵集和保護;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視窗作用,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對各個時期遺址、歷史建築物進行保護,創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護環境。
(五)旅遊發展股。負責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調研工作;指導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等工作;負責全區旅遊項目的審查、申報及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擬定全區旅遊產業發展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審核、備案重大旅遊項目,並參與監督重大旅遊項目建設實施;組織實施各類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負責鄉村旅遊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解決發展紅色旅遊工作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促進紅色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紅色旅遊精品線路並組織對外推廣。
擬訂全區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依法初審批旅行社,負責旅行社分支機構備案登記;組織實施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輛、旅遊產品的服務標準和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組織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檢查;負責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協調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六)體育管理股。負責全區的體育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對轄區體育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城鄉體育健身活動,為提高全民身體素質,發展區域經濟、促進社會全面發展服務;督促指導形式多樣的業餘訓練,協助搞好學校體育,為社會培養體育骨幹,為國家培養、輸送體育後備人才;依法保障民眾參加體育鍛鍊的權益,統籌建設和完善體育場地設施,並監督其正常使用;大力發展體育產業,培育體育市場,增強體育發展後勁;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體育工作者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教育、交流及科研工作,不斷提高體育隊伍素質;負責組織參加市以上運動會,組織協調和管理體育競賽工作。
(七)科技管理股。負責編制全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研究和技術發展計畫;負責做好各類科技項目的推薦、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專家大院建設及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培訓、科技示範與推廣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核登記、管理和高新技術企業推薦認定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區內科技成果的組織驗收、登記、推薦上報工作;負責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和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負責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R&D)統計、技術契約交易、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
(八)項目財務股。負責制定本部門年度財務工作規劃並組實施;負責對本部門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監管;負責部門涉及各類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行政編制

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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