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中省有關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有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渭南市消費者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措施辦法,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對市場主體場所(經營場所)、成品油質量、機動車銷售企業、環境監測計量器具進行環境監管。按照《渭南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落實相關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預防和調查。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有關食品安全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落實中省食品安全檢查制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疫苗等特殊藥品及放射性特殊醫療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監督。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統籌規劃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鑑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負責地方標準相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對標準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監督規範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與專利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發展規劃、階段性工作計畫。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工作方面的優惠政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管理、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
(十六)負責指導全市非公經濟組織黨的建設。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非公經濟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團結凝聚民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非公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配合相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並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九)負責推動農產品商標、地理標誌培育申報工作。組織全市個體工商企業參與脫貧攻堅行動。負責監督檢查貧困地區生產領域消費品質量安全。負責綠色食藥、醫療器械產業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索道纜車、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大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藥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依據市政府公布的部門“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市級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制定鹽業產業政策。
2.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食用水產品、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4.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渭南海關的有關職能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渭南海關協商建立進出口產品、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辦公自動化、公文管理、政務信息、對外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接待及機關後勤等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擬訂實施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收費管理等工作。承擔指導各類資金及制裝管理,指導全系統執法裝備配備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系統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有關工作任務的督辦落實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定管理、工資待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非公經濟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在非公經濟組織中貫徹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黨的決策落實,指導所屬非公經濟組織黨的建設,推進黨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指導所屬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做好黨員的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和發展黨員工作。
(三)法規科。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協調相關立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聽證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依法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
(四)註冊登記指導管理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授權具體承辦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工作。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指導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渭南)的套用指導工作,牽頭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工作,組織指導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反不正當競爭與價格監督檢查科(稽查科)。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規則指南。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競爭行為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物價監督檢查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督查督辦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跨縣(市、區)的大案要案等重大違法行為。負責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市場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
(七)市場與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指導網路市場消費環境建設。擬定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管和拍賣行為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
(八)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智慧財產權科。擬定加強商標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措施。承擔地理標誌保護、商標專用權保護、指導商標註冊行為等職責。擬定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及專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加強對全市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組織指導專利執法工作,查處假冒專利和商標侵權行為。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擬定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的措施辦法,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開展服務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重點監督的產品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國家、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並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負責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會同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及食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十四)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制定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市場準入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及食品流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負責指導食品小餐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會同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及餐飲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十六)特殊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保健用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實施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特殊食品備案、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註冊備案制度。承擔化妝品生產現場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八)計量科。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管理制度,統籌推進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並發布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組織指導市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和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九)標準化管理科。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審查、批准、編號、發布、備案和複審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工作。組織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承擔市標準化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二十)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和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引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指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監督規範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協調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重大科研課題的組織、論證、引進、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本系統技術機構及省級質檢中心能力建設及規劃,指導基層技術機構能力建設。
(二十一)藥品監督管理科。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抽檢工作。指導縣(市、區)監管部門開展藥品零售、藥品使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實施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負責醫療器械抽檢工作。
(二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投訴平台信息化建設及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組織指導消費投訴信息及違規記錄公示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指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王文學(黨組書記)王志斌(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