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渭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渭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渭南市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和執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依法對縣級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信訪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黨委會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工作,完成委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人事科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承擔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領導班子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有關法律問題;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辦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及任免意見;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
(三)業績考核科
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績效;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監督縣級國有資產管理;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標準、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產權科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五)改革發展科
起草國有資產管理及國有企業發展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審核監督企業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性調整,發展國有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推進所監管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負責解決原市屬企業破產改制後遺留問題,做好系統信訪維穩工作。
(六)國有企業監事會辦公室
負責擬定監事會工作規章制度,審核各監事會年度工作計畫;協調監事會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的工作聯繫;擬定派出監事會的企業名單和工作方案;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核、報送和綜合匯總工作;負責協調跟蹤監事會監督檢查成果的落實、利用;負責審核、批覆監事會兼職監事(企業職工代表);負責監事會專業人員的聘用和管理;負責搞好監事會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配合委辦公室做好監事會的行政和後勤服務工作。
(七)監察室
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市國資系統的紀律檢查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獲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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