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定義、實現、保存或復現量的單位或一個或多個量值,用作參考的實物量具、 測量儀器、參考物質或測量系統。
〔計量〕基準、標準:為了定義、實現、保存或復現量的單位或一個或多個量值,用作參考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參考物質或測量系統。例:(a)1kg質量標準;(b)100Ω標準電阻;(c)標準電流表;(d)銫頻率標準;(e)標準氫電極;(f)有證的血漿中可的松濃度的參考溶液。註:(1)一組相似的實物量具或測量儀器,通過它們的組合使用所構成的標準稱為集合標準。(2)一組其值經過選擇的標準,它們可單個使用或組合使用,從而提供一系列同種量的值,稱為標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