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陽縣人民檢察院成立於1950年11月20日,內設機構為秘書、審批和自偵三個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渦陽縣人民檢察院
- 時間:1950年11月20日
- 檢察長:代芳州
- 內設機構:秘書、審批和自偵三個組
簡介
1951年下半年,檢察署與法院合署辦公。1954年12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更改機關名稱》的通知精神,改名為渦陽縣人民檢察院,隸屬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阜陽檢察分院領導,並垂直於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領導。
1959年下半年,檢察院與公安局、法院合署辦公。
1968年4月,檢察院撤銷,幹部被調離,法律職能被取消,成立了“渦陽縣公、檢、法軍事管制組”,後改稱為“渦陽縣人保組”。
1973-1978年間,檢察職能由公安機關履行。
1979年4月,根據中共中央(1978)21號檔案精神,中共渦陽縣縣委決定:恢復渦陽縣人民檢察院。韓成修同志任第一副檢察長。院內下設:辦公室、刑事檢察組、法紀檢察組、經濟檢察組。
1981年,成立檢察委員會,設立刑事檢察科、法紀檢察科和經濟檢察科。
1985年,成立控告申訴檢察科和駐監檢察組。
1990年10月26日,撤銷“渦陽縣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科”,成立“渦陽縣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工作局”,撤銷刑事檢察科,成立批捕科和起訴科,增設政工科。
1993年7月27日,增設民事、行政檢察科,技術裝備科和稅務檢察室。
1995年12月26日,增設監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設立渦陽縣人民檢察院駐城關鎮、義門鎮、高爐鎮檢察室。
1997年8月8日根據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通知精神撤銷“渦陽縣人民檢察院稅務檢察室”。
1998年12月18日增設法警隊。撤銷“渦陽縣人民檢察院法紀檢察科”更名為“渦陽縣人民檢察院瀆職犯罪偵查局”。
2002年8月31日,中共渦陽縣委辦公室印發《渦陽縣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內設機構為:辦公室、政治處(內設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法警隊)、反貪污賄賂局、瀆職侵權檢察科、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察技術科、派駐三個鄉鎮檢察室(城關鎮檢察室、高爐鎮檢察室、義門鎮檢察室)和駐龍山監獄檢察室、紀檢組(與監察科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2003年11月7日,設立職務犯罪預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