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雲獎學金
- 設立時間:2011年12月
- 校長:黃清雲
- 每個名額獎勵:4000元
項目簡介,設立背景,申報條件,十大學子,學習標兵,創新之星,評審流程,
項目簡介
清雲獎學金用於獎勵該校全日制學生中“感動建橋十大學子”、“建橋十大學習標兵”、“建橋十大創新之星”。清雲獎學金每個名額獎勵4000元,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獲獎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設立背景
到2011年,上海建橋學院創校校長黃清雲教授從教已整整50年。為總結前輩的親歷與求索,激勵後人的傳承與創新,該校於2011年12月28日舉行黃清雲從教50年座談會暨清雲獎勵基金設立儀式。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俞國生,市政協教科文委副主任、市教育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市教育評估院院長王奇,上海電視大學黨委書記、校長張德明,市高等教育協會常務副會長楊德廣出席座談會。
王奇、俞國生在會上先後講話。他們認為,黃清雲在成人教育、遠程教育和民辦教育這3種類型的高等教育園地辛勤耕耘50個春秋,從上海第二工業大學開始他的多樣化教育生涯起,以後又為上海電視大學和上海建橋學院的發展奠了基、立了章、定了制,起到了奠基性作用,體現了一種教育家的堅守和創新。他在這3所學校積累的教學實踐和教學管理經驗,對於豐富和充實當代高等教育理論寶庫、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都體現出積極的價值和意義。
出席座談會的還有曾與黃清雲共過事的老領導、老同事,他們是: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的湯佩錚、俞雷霖、曹育南,上海電視大學的劉煜海、汪洪寶、程祖毅,上海建橋學院的鄭朝科、陳生根、汪燮華、趙啟榮、朱海麟等。
上海建橋學院董事長周星增、校長江建明、黨委書記蔣威宜、副校長鄭祥展、黨委副書記夏雨,以及學校各院、系、部門負責人參加座談會。江建明主持座談會。
市民辦高校黨工委書記、市教委民辦教育處處長楊月民為座談會發來賀信。
周星增在會上致賀詞。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辦主任俞雷霖代表校長鬍壽根、上海電視大學黨委書記張德明、上海市高等教育協會副會長楊德廣也先後在會上致賀詞。
所有的祝賀表達了同一層意思:這個座談會,是我校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推進學校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個座談會,又是一種文化發掘工作,對我校是一次自身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對上海民辦高教界也是一次文化發展繁榮的促進與推動。
座談會分主題發言和自由發言兩部分內容進行。上海第二工業大學原校長湯佩錚、上海電視大學原副校長劉煜海、上海建橋學院黨委書記蔣威宜先後做主題發言。6位嘉賓作了自由發言。整個座談會發言,以中國當代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為背景,以黃清雲工作過的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上海電視大學和上海建橋學院的改革和發展為脈絡,回顧總結了黃清雲對於這3種類型高等教育的實踐經歷和探索思考,研究挖掘黃清雲的實踐與探索對於當前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所體現出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尤其是在上海建橋學院的10年裡,黃清云為學校留下了寶貴的思想財富,他結合民辦高校實際,提出了“民營模式、公益性質、人本觀念、文化管理”這樣的辦學理念;他主張按民辦高校生源特點,做到“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教學為本,以教師為主體”;他倡導在全校形成“扎紮實實抓建設,認認真真搞改革,兢兢業業謀發展”的氛圍。他的思想、精神和作風,直到現在還影響著這所他最早參與創建的民辦高校。
會上,學生代表向黃清雲教授獻花,感謝老校長多年來對他們的關心和培育。
為繼承發揚老校長的辦學思想和治學精神,推動學校新形勢下的新發展,江建明在會上宣布:以黃清雲之名命名的上海建橋學院“清雲獎勵基金”正式設立。會上,董事長周星增介紹了該獎勵基金設立的背景,校黨委副書記夏雨宣讀了基金管理辦法。
申報條件
十大學子
(一)見義勇為者;
(二)在學雷鋒等志願者活動及社會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三)堅持數年如一日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四)克服身體、家庭、經濟等方面特殊困難,自強不息堅持學業,精神感人者;
(五)在某一方面有建樹或表現突出,為學校爭得重大榮譽者。
學習標兵
(一)符合特等獎要求,並在帶動周圍或班級學風上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二)學習刻苦,成績優異或後來居上者;
(三)在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以及國語測試中成績優異名列前茅者。
創新之星
(一)有發明創造者;
(二)創新成果獲得市級或以上單位認可者;
(三)在市級及以上各類競賽中成績突出者;
(四)在社會工作方面有創新之舉,並且得到師生高度評價者。
註:學生獲清雲獎學金所提供的事跡應在上一學年度發生(或延續至上一學年度)
評審流程
清雲獎學金評選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任副組長,組員由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團委、財務處等組成,日常管理歸口學生處(團委)。
(一)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申請。自薦者和組織推薦者於每年秋季開學兩周內向初評單位提出申請,提交《上海建橋學院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附獲獎證書、成績單或其他取得突出成績的有效佐證材料。
(二)學院(部門)推薦。各學院(部門)對申請清雲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篩選,初步確定清雲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名單,相關申請材料送交學生處。
(三)學生處初審。學生處認真審查各學院(部門)上報結果,提出清雲獎學金獲得者候選人名單。
(四)學校評選小組複審,確定最終獲獎人員名單,並進行網上公示。
(五)最終審定。公示無異議且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報獎勵基金髮起人黃清雲教授最終審定。
註:同一學年內,清雲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紫越獎學金及學校獎學金可兼得。清雲獎學金每個名額獎勵4000元,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獲獎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