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追授宋國選同志“優秀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決定

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追授宋國選同志“優秀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決定。

2015年12月14日,宋國選同志在工作崗位上研究工作時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不幸逝世,年僅43歲。宋國選同志,1972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縣科委辦公室科員,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主任、幹部工作室主任、縣委正科級組織員,仙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宋國選同志參加工作20多年,他忠誠於黨,心繫民眾,殫精竭慮為民眾辦實事、解難事,為黨和人民的事業貢獻了畢生精力;他腳踏實地,勤政務實,始終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無私奉獻,忘我工作,直到生命最後一刻;他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始終以一名優秀公務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樹立了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
宋國選同志是全縣各級公務員的傑出代表,是全縣領導幹部的優秀典範。他身上體現了我縣廣大黨員幹部腳踏實地的實幹精神、忘我工作的敬業精神、心繫民眾的愛民情懷和忠於黨、顧大局的政治品質。為弘揚宋國選同志的先進事跡,引導激勵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充分發揮先鋒模範和骨幹帶頭作用,凝聚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正能量,縣政府決定,追授宋國選同志“優秀公務員”榮譽稱號。
全縣廣大公務員要以宋國選同志為榜樣,學習他忠誠於黨、心繫民眾的政治品格,學習他腳踏實地、勤政務實的公僕本色,學習他公道正派、敢於擔當的優良作風,學習他勤儉樸實、廉潔自律的高尚品德,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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