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民宗局是縣政府直屬行政機構,具有《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河北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清真食品管理條例》《河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等所授權的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民族宗教局
- 地點:清苑縣
- 屬性:直屬行政機構
- 文獻:《宗教事務管理條例》
機構簡介
清苑縣民宗局是縣政府直屬行政機構,元想囑戒具有《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河北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清真食品管理條例》《河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等所授權的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宙院協職能。根據清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苑縣民宗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清政辦[2002]56號)精神,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協調民族關係,搞好民族團結,辦理民族識別嬸乘微和民族成份鑑定及保障少數民族權利事宜;研究制定民族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措施,幫助少數民族民眾解決實際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負責管理宗教活動,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制止非法活動;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搞好教徒聚居村四個文明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協助鄉鎮政府及時處理民族諒坑宗朽夜朵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求囑騙鑽響社會穩定疊估全的問題,做好來信來訪工作等。
民宗局內設綜合股一個。
辦公地點:縣政府大院政府舊樓四樓。
清苑縣民族宗教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