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清熱瀉火,通便。用於咽喉腫痛,牙痛,頭目眩暈,口鼻生瘡,風火目赤,大便不通。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清火片
- 藥品類型:OTC甲類
- 用途分類:內科
成份,性狀,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貯藏,執行標準,
成份
大青葉,大黃,石膏,薄荷腦。輔料為澱粉、糊精、蔗糖、二氧化矽、明膠、滑石粉、硬脂酸鎂、蟲白蠟、嫩葉綠。
性狀
本品為糖衣片,除去糖衣後顯棕黃色;味微苦。
功能主治
清熱瀉火,通便。用於咽喉腫痛,牙痛,頭目眩暈,口鼻生瘡,風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不良反應
尚不明確。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油膩食物。
2.無實熱者及孕婦慎用。
3.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服藥後大便次數每日2到3次者,應減量;每日3次以上者,應停用並向醫師諮詢。
5.服藥三天后症狀無改善,或加重者,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6.小兒、年老體弱及脾胃虛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無實熱者及孕婦慎用。
3.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服藥後大便次數每日2到3次者,應減量;每日3次以上者,應停用並向醫師諮詢。
5.服藥三天后症狀無改善,或加重者,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6.小兒、年老體弱及脾胃虛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密封。
執行標準
部頒標準中藥成方製劑第二冊(WS3-B-04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