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澗縣民政局

清澗縣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澗縣民政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方針、政策,草擬本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縣性社團的跨縣、區域社團、涉外社團及市民政局委託本縣管理全市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報批、褒揚工作。
(五)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負責城鎮的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社區建設協調工作。
(八)負責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會員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規劃;負責鎮、居(村)委的撒銷、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鄉鎮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鎮界行政區劃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
(十)負責指導婚姻登記、婚姻服務機構和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對流浪、乞討等7種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導收容遣送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組織和籌劃工作;負責福利資金的投放和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監督;做好福利彩票市場管理,維護彩票市場正常秩序等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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