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縣城鄉規劃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清河縣實際,擬訂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機構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職責
(二)負責組織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城鄉相關規劃;監督鎮規劃實施,指導鎮規劃管理工作。
(三)負責城鄉建設用地的協調;參與全縣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湖流域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林地發展保護規劃等與城鎮發展密切關聯的有關規劃的制定;參與縣域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
(五)負責村莊集鎮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對規劃審批工程的監督檢查和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
(七)負責全縣各類開發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的審查報批;負責對城市雕塑、城市綠地和建築物、構築物外裝修工程等進行規劃審查報批。
(八)負責對縣城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一書兩證”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關於城鄉規劃方面的投訴和舉報並及時查處。
(九)負責全縣城鄉規劃技術、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監督註冊規劃師執業行為;負責指導城鄉規劃基礎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清河縣城鄉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