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清江引·戊寅試筆》小令共十首,這是其中的兩首。明萬曆(明神宗年號,1573—1620)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把田賦、徭役及各種捐稅合為一項,按田畝攤派到各戶,以銀兩繳納。這兩首小令寫出了豐收之後,糧價下跌給農民帶來的痛苦。說明改革稅制也未給農民帶來好處。作者此時已辭官回鄉,他對農家苦樂的關注和體察從這些小令中可見一斑。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者簡介,
基本信息
宮調:雙調
曲牌:清江引
作品原文
【雙調】清江引
戊寅試筆⑴
雪月風花細裁剪,又喜年成變。三農到處安⑵,五穀殊常賤⑶,愁只愁折官糧難辦錢⑷。
好年成一文錢一片金⑸,又似今番甚。糶糧沒去頭⑹,變產無人賃⑺,一條鞭不弱如十段錦⑻。
作品注釋
⑴戊寅:指公元1578年(明萬曆六年)。
⑵三農:山區、平原和水鄉的農民。
⑶殊常賤:特別賤。
⑷折官糧難辦錢:糧稅要折換成錢交納。此句意為錢難以籌措。
⑸好年成一文錢一片金:年成好,農民手中的錢反而更珍貴,說明豐收反而谷賤。
⑹糶糧:賣糧食。
⑺賃:租賃。
⑻一條鞭不弱如十段錦:實行“一條鞭法”後,農民的負擔並未減輕。十段錦:指實行“一條鞭法”前的實物賦稅制。
作者簡介
馮惟敏
(1511—1580)明代散曲作家。字汝行,號海浮山人,青州臨朐(今山東臨朐)人。父馮裕家居講學,好吟詩。受其影響,他與兄馮惟健、弟馮惟訥俱以詩文名。公元1537年(明嘉靖十六年)中舉,後屢試不第,營別墅於臨朐海浮山下,有終焉之志。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慨於家居多受糾纏,遂入京謁選,得淶水知縣。為官清廉介直,抑豪扶貧,豪族嫉恨之,謗詬四起,謫遷鎮江府學教授,五年後調保定通判,六十二歲時辭官歸鄉。他“聰穎博學,詩文雅麗,尤善樂府”(《山東通志》)。著有《海浮山堂輯稿》、《海浮山堂詞稿》、《擊節餘音》、《石門集》等,還有雜劇《梁狀元不伏老》、《僧尼共犯》兩種行世。現存散曲四百餘首,有濃郁的生活氣息,貫注著耿介之懷抱及對自由真情的追戀,才氣橫溢,筆鋒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