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司法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地方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水縣司法局
- 隸屬部門:清水縣人民政府
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地方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直各單位、各鄉(鎮)及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和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監督和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七)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考核、任免幹部;會同人事部門組織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工作;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協助鄉(鎮)提出管理鄉(鎮)司法助理員的配備、調整、獎懲建議並參與地方黨委對擬任人選的考核考察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司法廳、市司法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行政股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組織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信訪、統計、檔案管理、機關安全工作。負責國家司法考試縣(區)的報名工作。管理局機關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收費,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事務。
法制宣傳教育股
管理和指導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規劃指導全縣開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縣科級以上幹部法制講座骨幹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反饋和典型經驗的推廣套用工作。
基層股
管理指導鄉(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工作及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法律服務所、村委會(居委會)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助做好全縣刑釋解教人員和各類劣跡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管理、審查、批准受援對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負責組織、指派、監督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負責法律援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統計及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