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交通運輸局

清水縣交通運輸局

清水縣交通運輸局是清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水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清水縣永清鎮中山路口 
主要職責,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並貫徹實施。負責推進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區域、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建立健全與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最佳化縣內交通運輸縣鄉道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制全縣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站場及高等級公路沿線服務設施的布局規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訂。
(二)負責全縣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並指導全縣農村客貨運輸、出租汽車、搬運裝卸、汽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汽車租賃、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三)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論證、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縣國省幹線公路和水運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試驗檢測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開展監督檢查、質量鑑定、信用評價,對轄區內農村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並對全縣農村公路建管養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四)負責協調省、市道路建設服務保障工作;組織全縣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客貨運輸站場建設與管理;負責全縣交通扶貧工作。
(五)負責還貸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收取、上繳和監督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交通行業的國有資產,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重組。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縣交通運輸局所有面向社會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縣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流程的督查監管和辦事程式、運作制度的修改完善、解釋,提供諮詢服務。
(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調整、體制改革;組織起草全縣交通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治維穩、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負責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開展全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組織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套用,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指導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體系建設;負責全縣道路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依法組織或參與全縣道路運輸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災害事故和重大服務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源頭安全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對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十)負責全縣公路網運行監測、綜合統計、信息發布、防災減災、應急隊伍和應急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協調和緊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擬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涉外工作,開展智力引進工作及對外合作與交流有關事項。
(十二)聯繫指導和協調全縣郵政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單位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清水縣永清鎮中山路口。

辦公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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