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醫療保障局

清徐縣醫療保障局

清徐縣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縣醫保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縣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醫療保障局
  • 隸屬:清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細則、規劃、標準。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負責縣屬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管理工作。
(四)組織制定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按照職責許可權依法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清徐縣醫療保障局局長:左喜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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