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清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清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下簡稱縣行政審批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縣政務信息管理局牌子。

縣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隸屬:清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和政務信息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及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方面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政策、措施和辦法。組織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放管服效”改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政務服務流程,規範政務服務行為。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推進“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改革。指導政務服務及向鄉(鎮、街道)、開發區延伸工作。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組織相關部門精簡事項、最佳化流程,推動實現審批服務“一門、一窗、一次”辦理。負責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組織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市、縣改革部署,推進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機構集中,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指導鄉(鎮、街道)、開發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縣級政務服務平台和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縣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六)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縣級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以及運行管理、開發維護和升級疊代。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端延伸,實現政務服務“智慧型化、自助化、移動化”。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鄉(鎮、街道)、開發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七)統籌推進全縣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監管”平台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縣政務服務數據及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為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協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負責對全縣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八)負責統籌全縣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和信息化設施、系統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推進全縣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數據歸集、共享使用等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承擔全縣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數據開放平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共享利用。統籌管理縣級政府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指導鄉(鎮、街道)、開發區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九)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和各項採購政策、法規,依據批准的政府採購計畫,統一組織實施集中採購項目。發布各類政府集中採購信息,公示中標結果。組織採購人或受採購人委託與中標的供應商簽訂採購契約,向政府採購管理機關報送支付貨款所需資料。負責政府採購項目檔案的立卷、歸檔和保存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放管服效”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清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王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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