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水務局

清徐縣水務局

清徐縣水務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縣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徐縣水務局
  • 工作職能:宣傳、貫徹、執行法律法規
  • 機構職能:清徐縣水務局工作職能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省、市、縣確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指導全縣工業企業供水。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安排意見,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全縣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全縣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節約用水相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組織指導河湖長制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縣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縣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流域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水電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實施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及節水灌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指導全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區域內水事糾紛,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監督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依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擬訂全縣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信息化建設管理,組織水利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審查並監督實施,辦理有關水利涉外事務。
(十三)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早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要保密、文秘檔案、政務公開、宣傳信息、治安保衛、重要會議組織及年度目標責任制事宜,並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及後勤行政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晉升及職工培訓、考核、業務學習工作。
2、政策法規科
負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水務(水利)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水事糾紛的有關工作;配合公安、司法機關查處水務治安和刑事案件;承辦本局水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和教育工作。
3、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上報全縣水務資金的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上報全縣水務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與執行;負責 專項資金的拔付與使用管理,對所有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和匯總上報,對按規定徵收的費用進行統籌管理、指導、監督;對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與管理,協調財政、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工作。
4、農村水務科(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縣農村水務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擬定有關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負責實施全縣農村的人畜飲水、節水灌溉、節約用水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負責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水利科技推廣工作。
5、城鎮水務科
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工業水務及污水管理的發展規劃;組織擬定有關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負責實施全縣城鎮,工業供、用水,污水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推廣城鎮、工業供、用水及污水處理科技工作。
6、水土保持科(縣水土保持監督站)
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擬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國家、省、市重點治理區的工作;宣傳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補償費和治理費的徵收。
7、漁業科
負責研究擬定全縣水產漁業發展規劃,實施漁政執法監督;組織協調水產漁業生產、科研技術、新品種推廣、魚種引進、魚病防治,流通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產養殖統計工作。
8、河道管理科
制定並實施河道、湖泊、大、中型排水渠道等防洪工程設施建設計畫;對河流、湖泊、大、中型排水渠道等防洪工程設施實施統一管理,組織、指導全縣防洪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
9、水政監察大隊
積極宣傳貫徹各項水法規,依法對全縣的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作出行政裁決、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處罰措施,依法保護所轄範圍內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關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源鎮葡鄉路11號。
清徐縣水務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