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省級地方立法:以“省例”為中心

清代省級地方立法:以“省例”為中心

《清代省級地方立法:以“省例”為中心》是2019年9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震。

基本介紹

  • 書名:清代省級地方立法:以“省例”為中心
  • 作者:胡震
  • ISBN:9787520151238
  • 頁數:219頁
  • 定價:78元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9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從戰國時期至清代,中國歷史上產生了大量的地方性立法。“省例”是清代省級政府制定的規範本省具體事宜的地方性立法。本書在對各省省例存世情況簡要介紹後,從省例的含義、性質、產生、刊刻、彙編、適用效力及其與中央立法的關係等方面,對清代省級地方立法進行了綜合性闡釋。通過對代表性省例《治浙成規》和“當贓取贖”法律問題的微觀分析,可以發現清代地方立法並非中央立法的簡單複製,而是在一定範圍內由各省根據省情因地制宜的產物。

圖書目錄

緒論
一 研究意義及價值
二 學界研究成果綜述
三 研究材料之準備
四 本研究基本內容
五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清代主要省例之介紹
一 江蘇省
二 浙江省
三 福建省
四 山東省
五 廣東省
六 湖南省
七 河南省
八 四川省
九 江西省
十 直隸省
十一 山西省
十二 安徽省
十三 陝西省
第二章 清代地方立法綜論——以省例為中心
第一節 清代省例概論
一 省例的含義
二 省例的性質
三 省例的產生
四 省例的刊刻時間
第二節 清代地方的條例刊刻制度
一 清代條例刊刻制度的產生及其發展
二 刊刻條例的機構
三 刊刻條例的費用
第三節 清代省例的彙編
一 清代省例的彙編
二 清代省例彙編的形式
三 清代省例彙編的體例
第四節 現代視野下的清代地方立法
一 清代地方立法概論
二 清代地方立法之許可權範圍
三 清代地方立法的特點
第五節 中央大一統下的清代地方立法
一 實施性規則對中央法的再創造
二 補充性規則對中央法的救濟
三 變通性規則對中央法的發展
第三章 省例的個案研究——以《治浙成規》為中心
第一節 《治浙成規》概述
第二節 《治浙成規》的性質及“成規”的性質
一 “成規”的性質
二 《治浙成規》的刊發及其性質
第三節 清代地方立法與中央立法的關係
一 重述性規則
二 實施性規則
三 補充性規則
四 變通性規則
第四節 影響清代地方立法的各種因素
一 中央立法的影響
二 外省地方立法的影響
三 本省經濟、文化、風俗、地理等特點的影響
小結
第四章 清代的贓物“善意取得”——以當贓取贖為例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各省的地方立法
三 地方立法活動過程之分析
四 餘論
第五章 “通行”考論
第一節 清代法律淵源概論
一 律
二 例
三 通行
四 成案
第二節 “通行”考論
一 通行的含義
二 通行的性質
三 通行的形成及效力
四 通行的產生及刊發
五 通行的淵源、內容及作用
六 小結結語
附錄一 清代則例、省例初編
一 宮中
二 宗人府
三 內務府
四 內閣
五 吏部
六 戶部
七 禮部
八 兵部
九 刑部
十 工部
十一 六部
十二 理藩院
十三 都察院
十四 太常寺
十五 光祿寺
十六 國子監
十七 各部院
十八 省例
附錄二 《治浙成規》內容摘要
附錄三 清代山東、江蘇等省省例對各級地方官員回籍路費支給的規定
主要參考資料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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