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岳鐘琪墓景區,岳鐘琪墓於1988年被列為金堂縣文物保護單位。
墓坐北向南,前後原均為巨松林。墓前原有墓道,長約百米,石板鋪地,設定翁仲及石馬。墓為土冢,高約6米,條石圍砌。墓前有祭壇,兩側有大理石制御碑兩通。用滿漢文合刻清高宗《賜謚三等威信公四川提督岳鐘琪制文》和《諭祭四川提督威信公岳鐘琪制文》。碑用贔屓馱承。兩側各有石質華表1根,有飛龍抱柱圖案。
1964年,該地建知識青年農場時墓遭破壞。目前已圮頹過半,御碑、圍墓條石、墓道、翁仲、石馬等均被毀,墓前僅餘1件高35厘米華表殘石。墓西其祖母墓冢比較完好,墓前石碑仍存,通高2.05米,寬0.9米,厚0.25米。碑頂殘破,碑身上刻連環回字紋,左右刻有飛龍紋、寶相花及吉祥物。碑文楷書“雍正五年歲在丁未□月穀旦;皇清誥封一品夫人顯祖妣張太君之墓;孫岳鐘琪”三行文字。
岳鐘琪墓於1988年被列為金堂縣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