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混合仲裁,指的是仲裁裁決中結合了法律標準的內容。對於貿易爭端解決的迅速與否,不僅與解決方式有關,也與爭議案件的性質有關[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合仲裁
- 外文名:Mixed Arbitration
- 屬性:仲裁的一種
- 特點:結合法律標準
混合仲裁的解析
國際貿易旬斷膠糾紛通常既有事實性問題,又有技術性問題,為了獲得仲裁的優勢,而又充分體現法律依據,或者為了防止仲裁員對法律性問題的仲裁結果有失偏頗,當事人可以在仲裁協定中規定按法律判決的規則。如法律性問題的裁決要求法院審核或仲裁員要對裁決結果提出所引用的法律依據。
爭議碑重台案件的性質和適用的解決方式:
1、事實性問題(殼捆Question of Fact):所謂事實性問題是指當事雙方對履行契約事實認定的爭議,如是否按期交貨、質量是否合格、提交的單據是否有不符點等。事實的認定屬於國際貿易業務範疇,按商會的規榜多詢則仲裁,問題備頁采殼可以獲得迅速、公正的解決。
2、技術性問題(Technical Question):而非事實性問題,凝府鴉稱為技術問題,如契約的效力、契約條款的解釋、國際貿易慣例的適用等。這類爭議屬於法律問題的範疇,法院解決這類案件更具專業優勢。訴訟比仲裁解決凶束駝喇起來會更迅速、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