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民族和宗教政策,檢查了解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處理執行政策中的問題。
主要職責:
2、協助政府依法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協助各級組織管理好宗教活動場所,使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進行,支持宗教組織興辦生產和社會公益事業,正確引導信教民眾愛國愛教,為經濟建設服務,促進宗教活動與社會主義相適應。
3、負責聯繫民族、宗教界中的人士,做好團結、教育工作,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和文化教育事業,提高人口素質和生活水平。
4、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民族、宗教工作的經驗體會,及時提出工作建議。
5負責協調和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有關事務。
6、完成縣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