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縣文物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淳化縣文物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物旅遊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文物旅遊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文物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博物館和社會文物管理工作。
(四)加強全縣文物旅遊安全和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縣文物旅遊市場開發工作。
(六)負責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投資項目的審查、申報和管理;負責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承擔對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及評定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文物旅遊市場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全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旅遊公共服務信息網路體系;監測分析全縣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及分析和行業信息發布;指導全縣開展旅遊節慶活動,組織參加會展等重大促銷活動。
(九)負責全縣文物旅遊普查及學術科研工作。
(十)組織和指導全縣文物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指導文物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十一)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