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縣文化和旅遊局

淳化縣文化和旅遊局

淳化縣文化和旅遊局,根據《中共鹹陽市辦公室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淳化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鹹辦字〔2019〕16號),縣文化和旅遊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淳化縣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淳化縣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Chunhua County Culture and Tourism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有關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擬訂全縣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旅遊產業、文物事業、體育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淳化旅遊形象推廣,促進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訂全縣文化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申報和保護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保護、傳承、弘揚傳統文化和區域性特色文化。
(七)負責全縣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項目、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世界文化遺產等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工作,組織全縣文物資源的學術科研工作,做好文物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負責承辦的體育賽事及民眾文化、體育活動的安全責任,制定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體制改革,提高體育公共水平。
(十)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提高民眾健康水平;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一)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組織參加中省市綜合性運動會;組織體育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活動。
(十二)指導全縣博物館、美術館、體育館、文化館和圖書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博物館、美術館、體育館、文化館和圖書館項目資金的申報審核、館際交流與協作。
(十三)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發射、節目傳送、節目監測設施的管理;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監測工作,保障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內容和質量,推進全縣廣播電視新媒體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設備經營市場進行監管。
(十四)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五)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的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等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七)負責全縣文化藝術、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人才的教育和培養工作。
(十八)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編制

縣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縣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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