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深圳公開發布了獲得國務院正式批覆通過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這個方案提出了深圳“爭當科學發展示範區、改革開放先行區、自主創新領先區、現代產業集聚區、粵港澳合作先導區、法制建設模範區,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設國際化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的目標定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 城市:深圳
  • 類型:政策方案
  • 詞性:名詞
概述,深圳特區擬撤關擴大 面積將接近兩個香港,

概述

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於5月初獲國務院正式批覆。其所涉及的數項改革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被列為首位。
一個明確的信號是,深圳在2003年大張旗鼓開始卻又悄無聲息流產的“行政權三分”改革,即將重啟。
“行政權三分”,是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
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這是改革期望達到的目的。但實際操作上將會面臨機構撤併、部門定級等阻力。
作為繼濱海新區、浦東新區之後的中國第三個全國性綜合改革配套區,《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於5月初獲國務院正式批覆。
這一《方案》從年初深圳市正式遞交至批覆歷時不到半年,與前兩個綜改區的漫長等待不可同日而語,堪稱“深圳速度”。
《方案》的操刀者,深圳市委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蒙敬杭日前對本報記者確認,深圳已定於本周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正式公布《方案》全文。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居首
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
本報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在《方案》涉及的數項改革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被列為首位。
本報記者獲悉,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延續了之前《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中的表述,即“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在政府機構設定中率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對本報分析,這意味著深圳將在全國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構,即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是深圳“行政權三分”改革最初的設計者之一。他回憶稱,2003年深圳市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宣布,其即將成為中國惟一推行“行政權三分”試點改革的城市。
6年前改革無果而終
由於規劃中決策部門的級別較高,其數量也“越協商越多”。最終的方案已經不再是當初意義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馬敬仁說,按照當時的思路,深圳將對政府部門進行撤併和調整,設定若干決策局、執行局和一個監察局,時任深圳市市長的于幼軍曾解釋三大板塊的定位分別為“決策局只有決策權而沒有執行權;而執行局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監察局和審計局將作為監督部門直屬市長管轄。”
這一既符合如香港、新加坡等先進城市經驗、也符合十六大報告中“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原則的改革思路卻在披露後面臨著巨大的壓力。
而更大的阻力則在於,改革思路幾乎是將現有的政府架構推倒重來,深圳市政府的協調工作複雜而難以推進。改革的另一設計者、汕頭大學法學院院長杜鋼建回憶,如果按照最初的思路,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正局級部門將被撤銷或合併,這無疑會帶來人事安排的巨大障礙。
馬敬仁舉例稱,由於規劃中決策部門的級別較高,其數量也“越協商越多”,“最開始我們的規劃是3個,後來一下成為12個,最後變成了21個”。從這一點來說,最終的方案已經不再是當初意義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深圳特區擬撤關擴大 面積將接近兩個香港

備受矚目的《深圳綜合配套 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下簡稱《方案》)本月6日獲國務院批准通過後,深圳市高層近日正加緊研究該《方案》的3年分步落實規劃。其中2009年的改革重頭戲包括向中央申報將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即將原屬關外的寶安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納入特區之內。如果獲得批准,深圳特區的總面積將由現在的395平方公里擴容為1948平方公里。
據透露,深圳市落實《方案》的目標為“今年起好步,每年有進展,三年大突破”,共分6部分實施,包括: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社會領域改革、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推進區域合作、建設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城市等。
根據《方案》 ,“涉及到特區範圍、土地、金融等重要專項改革另行按程式報批”,深圳方面期待已久的“經濟特區版圖”範圍擴充的願望,將由深圳市人大和法制辦負責研究上報。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表示,擴大特區版圖比較有意義之處就在於解決深圳“一市兩法”的矛盾,讓特區法規可以覆蓋到全市,清除人們觀念上的“心理二線關”,從而實現真正的特區內外一體化。他認為,《方案》獲得批准,表明中央再次肯定了深圳的制度創新,預計深圳將迎來前所未有的大好發展機遇,實現特區內外一體化有難度也有希望。“深圳市政府很快會有所動作,但具體時間表很難說得準。”樂正說。
現在
關內缺地關外滯後
深圳目前下轄6個行政區和光明新區,其中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位於經濟特區範圍內,總面積395平方公里;寶安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地處經濟特區外,總面積1553平方公里。這樣的行政區劃一方面造成特區內面積太小、可供經濟開發用地不足;另一方面則導致特區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相對滯後,城市化程度不高,降低了深圳的整體競爭力。
“一市兩法”加大管理成本
此外,由於深圳現有的特區立法權只能覆蓋特區內,造成“一市兩法”,既影響行政管理的統一性,也加大了管理成本。如果將特區面積擴大至寶安、龍崗,“一市兩法”問題將迎刃而解。
撤關後
特區面積近兩倍於香港
如獲批准,深圳特區總面積將由395平方公里擴容為1948平方公里,差不多是整個香港面積(1103平方公里)的近兩倍。
龍崗、寶安將學香港新界
據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分析,龍崗、寶安兩區未來角色可類似香港新界,6個行政區的具體功能分工將在“十二五”規劃中體現。
關內外分界線或整體外移
深圳市政協委員楊立勛認為,特區要擴大,就一定要把龍崗、寶安和光明新區納入到特區內來,原來分隔關內關外的“二線關”需整體移到深圳與東莞、惠州的交界處。
“二線關”存廢之爭
“二線關”是深圳經濟特區設立兩年後,1982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在特區與非特區之間設立的邊防管理線,在深圳人眼裡,它就像一道鴻溝,將特區內外人為割裂開。
●1983年12月深圳特區檢查站成立,開始對出入特區的人員和車輛實施檢查。
●1998年在深圳市“兩會”期間,首次有代表和委員提出撤銷“二線關”的議案提案。
●2000年6月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調研組,對深圳“二線關”調研結果是:並不影響深圳的經濟發展。
●2003年全國“兩會”期間,原深圳市委書記厲有為炮轟“二線關”:每年用於“二線關”的費用高達幾千萬元。
●2008年1月國務院調查組再次赴深調查“二線關”。據稱結論為2017年香港“普選”之前“10年之內不撤銷”二線關。
●2009年5月獲批的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方案中,明確“涉及到特區範圍、土地、金融等重要專項改革另行按程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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