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深圳民警王登朝涉貪案一審:2012年8月二審:2013年2月7日判刑:14年 2012年8月一審後,深圳某保全公司經理、民警王登朝被以涉貪280多萬判有期徒刑14年,王不服提出抗訴。2013年2月7日二審在深圳中院開庭,其親友大部分被拒絕旁聽。王的家屬認為其很冤,因為從事維權活動被以涉貪名義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