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財政局

深圳市龍華區財政局

深圳市龍華區財政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管理、政府採購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擬訂我區有關財政政策、規劃及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和區級財政管理體制,按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各項政府性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區級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總預算的執行。管理各項地方財政收入,牽頭落實向區級人大和上級部門報告全區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政票據和政府罰沒物資處置。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支出的範圍、通用標準,審核批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並監督其財務活動。
(三)制定和組織實施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統籌調度區級財政資金。按規定負責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有關工作。
(四)統籌推進全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監管政府採購活動。管理地方政府債務,按規定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區的貸(贈)款的管理工作。承擔財政執法和會計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工程價款的結算審核,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調查。對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審核報告進行審核、監督。辦理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覆。
(六)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工作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對以本部門名義組織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對直屬單位組織各類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紀檢監察、審計、機構編制、人事、財務、採購、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群、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財政預算科(績效管理科)
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協調組織做好財政收支工作。研究財政政策,擬訂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擬訂預算管理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指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區級部門預算編制、批覆、調整工作。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牽頭組織全區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有關工作。牽頭負責全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區級預算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承擔區級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審核駐區單位的經費補助工作、預算執行分析工作。承擔專項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監管財政票據業務。
國庫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政府總預算會計和財政專戶會計制度。管理區級財政專戶,承擔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工作。承擔預算執行報表編報工作。編制年度區級決算草案。組織編報全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工作。牽頭組織部門決算批覆工作。指導督促區級財政性債權的清理催收工作。
行政財務管理科
審核批覆行政、政法、黨群、工信、科技、民政、人力資源等部門年度預算。牽頭負責區級部門預算審核工作。批覆對口部門年度決算。擬訂對口部門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相關領域支出規範。督促指導對口部門落實部門預算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對口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落實向區級人大和上級部門報告全區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牽頭建立和完善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數據套用體系。承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審批和政府罰沒物資處置工作。
公共事業財務管理科
審核批覆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教育、衛生健康等公共事業部門年度預算。批覆對口部門年度決算。擬訂對口部門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相關領域支出規範。督促指導對口部門落實部門預算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對口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基層財務管理科
審核批覆各街道辦年度預算。批覆各街道辦年度決算。擬訂街道辦財政管理制度等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街道辦支出規範。督促指導街道辦落實部門預算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街道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區級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政策,牽頭辦理區級財政性資金基建項目涉及財政部門事項。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監督檢查科)
擬訂全區政府採購政策及管理制度。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監督管理區本級政府採購活動。管理區本級政府採購方式。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對區政府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擬訂全區財政監督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制度以及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等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牽頭擬訂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內部監督工作。負責預決算公開檢查、協助上級部門管理會計等工作。

現任領導

費曉愈 區財政局局長 主持區財政局行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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