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衛生健康局

深圳市龍華區衛生健康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單位,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衛生工委辦)等部門。

內設機構,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區域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醫療機構落實藥事管理制度。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功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指導幹部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二)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台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的衛生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聯絡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調研,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制訂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採購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紀檢監察、信訪、政務公開及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監測與應對工作。
組織人事科(衛生工委辦)
負責研究制定區衛生健康系統人才發展規劃、人員編制計畫。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系統內人事調配、工資、幹部信息統計、幹部培訓考核、考察以及人事檔案、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考試報名、材料申報和職稱聘任管理工作。承擔區委衛生工委日常工作,擬訂黨的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黨務、工青婦、統戰、僑務工作。負責本系統職業道德教育和行風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與審批服務科
統籌、協調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指導、規範和協調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督辦重大違法案件。監督指導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對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制審核。審批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申請,監督檢查再生育指標的審批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全區衛生健康行政審批項目。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兩法銜接、強制執行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法治宣傳教育。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負責區衛生健康服務視窗和網上辦事大廳的建設。規範社會力量辦醫。協同推進健康產業發展。
規劃信息與財務管理科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以及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統籌全區衛生健康重大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區屬醫療衛生機構基建項目建設。統籌全區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統籌系統內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區屬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統籌醫療設備、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協同管理醫療保險、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衛生系統對口幫扶工作。
醫政中醫科(保健科)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紅十字會)。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推進分級診療建設、醫聯體建設工作,推進提高民眾就醫滿意度工作。擬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督管理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風險防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工作。組織推進高水平醫院和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醫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區紅十字會工作。協助衛生健康統計、醫療設備購置、藥品和耗材採購工作。擬訂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建設。組織開展基層基本醫療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服務。推進全科醫學體系建設。落實全科醫師崗位、轉崗培訓及技能提升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藥事管理等政策措施。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非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開展中醫藥人才培訓工作。落實各項中醫藥適宜技術標準。規範中醫醫療服務行為。指導、協調和組織中醫藥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齡健康工作。
公共衛生科(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衛生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方案。組織實施疾病監測、預警、預報和防控措施,協調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公共衛生整體管理與質量評估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各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督促、檢查愛國衛生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控煙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家庭發展與婦幼健康科(計畫生育協會)
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並監督管理全區婦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病殘兒醫學鑑定。承擔計畫生育藥具管理。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承擔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統籌開展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區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指導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擬訂全區性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各類人員傷亡事故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負責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協調及醫療資源應急調配協調。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統籌系統內信訪管理工作,參與重大信訪事項的調查處置,指導、規範信訪事項的辦理,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風險研判和分析。統籌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統籌系統內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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